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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只有大股东分得92万,小股东没有,这个不符合同股同权规则的。
2.如果决议做100万分配,这样是可以的,如果只做了92万分配,且小股东放弃分配,无需挂账8万。
3.在合并报表中,如果按照100万分配,则8万作为少数股东权益的减项,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的少数股东利润分配中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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