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我认为在于如何理解文件的溯及力。两种理解:1、2006年首发管理办法废止了2000年那个规定后,认为06年之后报上会的发行人,即使是在2000年那个文件生效阶段设立的,也不用复核设立的验资、评估。2、如果2006年虽首发管理办法废止了2000年的规定,认为只有在2006年以后设立的股份公司,才不用在发行时复核设立时的验资、评估。2000年设立的,仍要执行2000年已废止的文件。

TO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