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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某一公司的评估值作为资产的计价标准没有问题,但是受资公司的股份是如何计价的呢?
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三、某一公司应该没有进行过清算程序吧。受资公司对某一公司的资产是按评估值还是历史账面值计价的呢?折旧不一样,可能要调整所得税。应按历史账面值折旧。
四、我的理解,如果受资公司是用评估值入的账,业绩的连续性可能要受影响。这个评估值入账与评估值作为对价没有关系。
个人意见,抛砖引玉,希望和大家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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