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最令人奇怪的是,在今年3月9日,上市公司同时公告的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在此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否属于重组办法第十二条是互相矛盾。国信证券的财务顾问报告认为属于借壳重组,理由是自此次注入的资产总额占王玉柱2004年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前一个会计年度2003年上市公司资产总额的784%。而国枫凯文发布的补充法律意见二和补充法律意见三,均论证2008年的重组属于借壳上市,而今年进行的购买资产,属于2008年借壳上市的补充部分,是为了兑现2008年借壳上市时的去除同业竞争的承诺,因此今年注入新能矿业的股权不属于借壳重组。。。。今年的重组已经在2月份获得了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通过,3月份获得证监会核准批文,但这次到底是否属于借壳重组?依然不明白

TO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