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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权激励当中出现的一个问题

该国企对管理层进行增量奖股,所得奖励以及分红只能购买企业股权。但是该国企为了保证行权时该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在经理层等自然人股东获授的股利以及奖励转增个人股本后,等额调减国有股东实收资本,等额调减资本公积由国有股东独享。 这有什么问题么?  此外,在写招股说明书的时候,代持是老老实实披露出来好还是解决掉了(如转让了),轻描淡写的说“转让”。

我也有个问题请教:一个企业有部分股份现在处于公司回购状态,也就是库存股,但老总想用这部分股份作为股权激励,但也还未实施,也一直未减资。我想问的是:这样时间过长的话,上市时有影响吗?
我个人认为只要在上市前实施激励措施,详细披露应该问题不大吧。
也请教各位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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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 fushengbin


    或者等我整理一下这整个方案的资料,思路更清晰一点再向大家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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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 zhaochenyang


    这位老师,我可不可以小心翼翼地向您请教一个问题:您认为“烂帐”烂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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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 fushengbin


首先,这是个历史的东西,国资委当年的批复(2009年左右)原文就是这个样子的。涉及国资的事情复杂点我们也释然了。这个事情就目前的了解情况和资料显示,没有什么减资手续(公司的资本没有变化,变化的只是自然人和国资委的股权,因为股权激励自然人的份额上去了,国资委的调下来),感觉当年大家的意识是履行减资程序似乎没有必要?

遇到这个事情,说不出什么感觉。有点怪,不知道该怎么评价。我的问题就在于是这存在什么重大瑕疵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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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ipo前,管理层股权激励要实施完毕,即拟ipo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必须稳定。
二、已实施的股权激励是ipo的审核重点。特别是国有企业的管理层股权激励。
三、你所描述的股权激励是一本糊涂帐,是否合法有效,有点悬。估计你们请的律所头要大了,不停的核查吧。
四、你如把该国有企业的股权激励详细方案公布,大家研讨一下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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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要保持股本不变,为何要用增量作为股权来源呢?用国有股本存量不就可以了么?是担心国有资产流失还是怎么了?
如果是考虑国有资产流失,那减资的时候又是什么理由呢?由公司回购?按照你的方案,还要履行减资手续,太多事了。
就用存量股份作为激励股权的来源。

同时,我理解楼主所说的资本公积独享,意思是减少注册资本部分对应的资本公积由国有股东独享。如果由公司回购,那就都回购得了,为何又要分两部分做?把简单的事情搞得太复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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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持要处理,而且要对其转让处理情况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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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额调减国有股东实收资本,等额调减资本公积由国有股东独享"这句没太看懂,能不能详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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