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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丹红2005食品安全拍案惊奇

 ■惊奇一:1996年我国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就明令禁止使用苏丹红,然而10年之中我国食品质监专家从未检测过苏丹红   ■惊奇二:许多企业异口同声说“我们没有苏丹红”,话音未落苏丹红在各地纷纷露出马脚   ■惊奇三:有关部门说苏丹红是洋玩意,没过多久被查出的苏丹红均为本土生产   ■惊奇四:苏丹红风波未平,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粮农组织又发布“丙毒”警告,然而“丙毒”的危害在中国还未引起重视   ■中国对苏丹红的追杀围剿源于英国对含有苏丹红一号产品的大规模召回   2005年2月18日,英国食品标准署就食用含有添加苏丹红色素的食品向消费者发出警告,并在其网站上公布了亨氏、联合利华等30家企业生产的可能含有苏丹红一号的359个品牌的食品。截至2月21日,清单上的产品增加到了419种,近日该清单上的产品又扩大到618种,这些产品包括虾色拉、泡面、熟肉、馅饼、辣椒粉、调味酱等。英国食品标准署不仅要求立即召回这些产品,而且还要求销售这些产品的商家立即将其下架,否则追究法律责任。此消息一经传出,全球哗然,并引起中国的高度关注。2月23日,中国也对苏丹红一号下达了追杀令,一个星期后,含有苏丹红一号的食品首先在北京被查获,由此揭开了中国对苏丹红一号实行从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拉网式围剿行动的序幕。

面对苏丹红我们的安全网到底有多密?   有关部门监管思路的不到位、处理问题的简单化以及监管过程中的若干漏洞,使得苏丹红一号这样严重危害人们身体健康的致癌物在被我国有关法规禁止达10年之后才因为英国的召回而开始对其进行查处,不知道这是中国人的幸运还是不幸?事实上,时至今日,我们也没有看到有关部门像英国食品标准署那样随时对各地查出的问题食品发布消费警示。   从2月18日英国食品标准署发布召回令到2月23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出追杀令,时间间隔只有5天,应该说,面对苏丹红一号,我国的反应还是比较神速的。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在快速反应之后,我们却迟迟未见苏丹红一号的踪影。为什么?   温习一下有关官员、行业协会和有关专家在我国查出苏丹红一号之前的话可能有助于我们找到问题的答案。   3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的一位官员在央视3·15晚会新闻发布会现场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在获悉英国食品监管部门已对含有苏丹红一号的几百种食品采取下架和召回行动之后,国家质检总局立即向全国发出通报,并立刻在口岸上对通报中提到的有关厂商,像亨氏,严查严管,看有没有含有苏丹红的食品流入到中国境内,检查的结果是没有发现苏丹红一号。对于国内的情况,这位官员介绍说,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食品添加剂有一个专门的国家强制标准,按照这个标准,我国是禁止使用苏丹红一号的,而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当时从北京、上海、广东一些大城市得到的反馈是,就一般情况而言,麦当劳、肯德基、比萨等洋快餐,严格来讲都是在中国国内生产的,目前也没有发现“苏丹红一号”。   从这位官员的讲话里,我们看到,面对苏丹红,我们的食品安全意识还不够强,我们织就的食品安全网还不够密,我们对于处理像苏丹红这样突发性的事件不仅知识欠缺,而且经验不足。   多头管理苏丹红溜出监管   苏丹红事件说明,中国的食品安全之战,目前还停留在哪里出现“敌情”,就在哪里开辟战场的被动“防御阶段”。同时也说明,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规定都比较粗放,缺乏具体的评判标准,还缺少一个更为完善的食品安全法规。此外,目前食品卫生管理部门的主要工作,仅限于对报送样品进行检查,很少直接到市场上进行抽查,这导致了食品生产企业的屡屡跟风。   一位专家指出,正是我国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空隙给了苏丹红生存机会。据介绍,对食品添加剂的管理,最早由原轻工部的食品局专门负责,后来,国家对食品的检验职能调整分工:进出口食品要经过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测;企业生产的食品,出厂要经过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而卫生、农业等部门也关注食品安全。食品安全多头监管的局面导致一些领域重复检测,而一些领域得不到检测。   苏丹红一号事件还表明,我们整个食品行业安全意识的薄弱。在我国对苏丹红一号发出追杀令后头几天,一些行业协会的负责人以及行业专家就众口一词下结论说,苏丹红一号仅在个别国家检出,国内既没有企业制造苏丹红一号色素,也没有食品企业添加苏丹红一号色素。在问及未经具体调查为什么就可以作出这样的结论时,中国调味品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的答案“语出惊人”:因为之前我国调味品生产企业从未被允许使用苏丹红一号作为食品添加剂。事实上,直到3月7日,有关行业协会才对外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餐饮单位立即停止使用含有苏丹红一号的食品,努力把有害物污染限制在最小范围。   实际上,“苏丹红一号”风波尚未平息,3月2日,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粮农组织又联合发出警告,含有致癌毒素———丙烯酰胺化合物(简称丙毒)的食品会严重危害人的健康,特别是某些快餐的多种食物中均含有丙毒。据研究表明,感染上丙毒的动物会引发癌症而死亡。该报告发表后,迄今有哪个部门组织过对快餐及相关食品进行的安全检查?   还有多少苏丹红将会重来?   据专家介绍,能将食品染红的并不只有苏丹红一种,国内市场上常见的“做红”的方法多得很:用硫磺熏制出红辣椒、红山楂片,用甲醛拌制出红香肠,用涂料红色浆调和出橘子水。这些毒红毒色毒料添加的毒食品,虽屡经工商质监卫生部门查获并严处,屡经媒体曝光或批评,却像按下葫芦漂起瓢,前面查过了,后面又有了;这里查过了,那里又有了,以至于有关部门甚至贴出告示,让消费者自己小心。   对于苏丹红的大规模围剿说明,我们食品安全工作正在不断进步。但是另一个不可回避的事实是,在我国,不仅存在着苏丹红一号,还存在着诸如甲醛、胭脂红等形形色色的“苏丹红一号”。   苏丹红一号事件的出现再次表明,国内建立新的食品安全预警反应机制已经迫在眉睫。专家指出,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应该尽快从“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加强:在“硬件”方面,要完善食品安全的评价标准。国家虽然出台了不少标准,但是有些标准就目前的社会发展来看,已经太老了,在这方面,我们国家必须考虑尽快与发达国家接轨。此外,食品安全检验技术应该提高,这种技术起码应该可以保证对市场上的各类食品进行迅速和准确的检验。   在“软件”方面,国家整体执法队伍的素质亟待提高,国家应该对执法人员加强培训,从技术和经验两个方面提高他们对食品安全的检验和反应能力。同时,国家的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预警机制以及相关应急制度的建立,应该“依据老百姓和政府两个主体都能接受的标准”。同时,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培养国内食品企业做“全面质量控制”的意识,要对一个未面世产品在市场规划期就开始做质量控制,这个控制期一直要持续到产品在消费者手中失去使用价值为止。   当英国那厢由苏丹红一号而引起的一场规模空前的食品召回风潮渐渐平息之时,在中国这厢的针对苏丹红一号而进行的一场大规模围剿行动却正在展开,而且战果累累。截至3月17日,我国已先后在北京、广东、浙江、广西、湖南、四川、福建等多个省区市查获包括广东亨氏美味源、肯德基、桂林花桥食品有限公司、海宁市盐官方便蔬菜食品厂、慈溪市红圩菜厂、长沙坛坛乡调味食品有限公司、厦门市呱呱食品有限公司、珠海市金海岸永南食品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生产的多种含有苏丹红一号的问题产品。与此同时,工商部门锁定为上述企业提供食品原料的广州田洋食品有限公司和漯河天利食化有限公司可能是苏丹红一号的源头,其中广州田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名为“辣椒红一号”的“苏丹红一号”食品原料将近两万公斤,已流向广东、广西、河南、江苏、湖北、河北、浙江、云南、重庆九个省区市。目前,各地工商机关正在组织力量加紧清查、处理。   苏丹红一号是什么   “苏丹红一号”是一种红色的工业合成染色剂,在我国及多数国家都不属于食用色素。它一般用于溶解剂、机油、汽车蜡和鞋油等产品的染色,不能添加在食品中。此外,“苏丹红一号”还有苏丹红二号、三号和四号等三个化学衍生物。通过实验,科学家们发现,“苏丹红一号”会导致鼠类患癌,它在人类肝细胞研究中也显现出可能致癌的特性。作为第三类致癌物质,包括其化学衍生物苏丹红二号、三号和四号,它们对人体的影响还在进行测试,不过科学家们已经发现它们能够使老鼠和兔子得癌症。   专家说“苏丹红”的危害   “苏丹红一号”对人体有哪些危害?常吃洋快餐会对身体有哪些影响?针对这些问题,昨天记者专访了中国医科大学教授、主任医师,国际卫生医学研究院营养博士傅秋帆。   傅教授说,“苏丹红一号”含有“偶氮苯”,当“偶氮苯”被降解后,就会产生一种中等毒性的致癌物“苯胺”。过量的“苯胺”被吸入人体,可能会造成组织缺氧,呼吸不畅,引起中枢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受损,甚至导致不孕症。动物实验研究表明,“苏丹红一号”可导致老鼠患某些癌症,但并非严重致癌物质,市民不要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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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丹红可致癌是新闻吗?   苏丹红可致癌不是新闻,是新闻的是,在我们将苏丹红列为食品禁用物之后10年,我们从来没有查过苏丹红,不仅如此,事到如今,我们甚至连认定苏丹红的方法和标准都成了问题。   实际上,有关苏丹红有致癌性的事实并非新闻。早在1996年,我国出台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就规定,禁止将苏丹红一号作为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生产。既如此,为何苏丹红一号仍然大量存在于我们的食品中呢?   由于“苏丹红一号”具有毒性较强的致癌物,自1995年以来,欧盟和其他一些国家已开始禁止在食品中添加“苏丹红一号”染色剂。1996年,我国出台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就规定,苏丹红绝对禁止用于食品生产。   人类首次因“苏丹红一号”而引发的食品召回事件发生在2003年6月。当时,法国发现英国某公司出产的辣椒制品中含有“苏丹红一号”,因此要求其立即召回这种产品。尽管那次的召回行动规模不及英国的这一次,但是它却改写了欧盟的进出口条例。欧盟规定,从2003年7月起,凡进入欧盟各国的辣椒粉都要出具不含“苏丹红一号”的证明。   去年6月14日,英国食品标准管理局也曾向消费者和贸易机构发出有关苏丹红一号的警示,原因是此前该局在超市一批新食品中发现了“苏丹红一号”这种含有潜在致癌物的色素。英国食品标准管理局不仅要求食品生产厂商必须继续警惕红色污染,还重申严禁使用含有潜在致癌物、禁用产品目录中的“苏丹红一号”。   但是,这两次苏丹红一号事件似乎并没有引起我国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因为此后我国一如既往,既没有要求他国的相应产品在进入中国时要出具不含“苏丹红一号”的证明,更没有将其列为常规的检测项目。中南地区最大的国家级综合实验室武汉质量检验所化验室主任曾爱民告诉央视记者,尽管我国在1996年就出台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禁止把苏丹红一号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但在他十余年的从业过程中,从来没有进行过苏丹红的检测,也没有任何单位提出过进行苏丹红检测的申请,事实上就连曾爱民自己都没有见过苏丹红的标样。很多监管部门的官员坦承,如果这次不是因为英国出现了苏丹红事件,他们甚至从未听说过“苏丹红”这个名词,真让人有点匪夷所思。尤其感到令人吃惊的是,在目前苏丹红一号已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之时,即使有关部门查出了苏丹红一号原料及其含有苏丹红一号的产品,也无法立即对其进行立案调查,这给查处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而质检部门也有自己的苦衷,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统一的检测方法和标准,这给检验苏丹红一号出报告上带来了判定依据上的不足,因此目前他们还没有能力出具检测报告。而一些商家在自己的产品被查出问题之后也是抓住这点不放,宣称“食品安全检验报告上从来没有苏丹红这个指标”、“关于苏丹红的定性,国家还没有出具官方的材料”。   禁而不查,查而无标准可循,无法据可依,这使得苏丹红一号在我国明令禁止其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情况下,依然作为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暗藏达10年之久,同时也给今日的执法查处工作带来尴尬。   俺们没有苏丹红一号!!!   在长达近1个月的苏丹红一号围剿风暴中,在中国市场上,竟无一家企业主动向消费者发布警示,向执法部门通报情况,有的只是刻意的隐瞒,百般的狡辩,千方百计地推卸责任。   在苏丹红一号事件发生及我国对苏丹红一号发出追杀令之际,有关部门的急于下结论和相关企业的表态也非常值得人们玩味。   我们不妨先回放一下那些上了英国食品标准署黑名单的一些企业当时所发布的声明:   在英国食品标准署公布的含有“苏丹红”的食品名单中,麦当劳的西部烧烤调味汁等4种调味料赫然在列。在我国下达对苏丹红的追杀令之后,麦当劳中国总部发表声明,麦当劳在中国的产品都是按照卫生部门的最高标准并且全部在中国本土生产,因此不含“苏丹红一号”。   联合利华也在其网站发表声明指出:苏丹红一号色素在产品中的含量很低,因此不会对消费者的安全产生影响。联合利华(英国)正积极配合英国食品标准署做好回收工作。联合利华(中国)生产的食品与英国完全不同,因此所列的产品在中国没有生产和销售。联合利华(中国)也审核了所有的中国供应商,证实在中国的产品中不含苏丹红一号色素。   后来被查出大量苏丹红一号产品的亨氏公司则声明,此次亨氏公司被英国政府召回的食品为冷冻食品及焗豆等4个品种,并不涉及国内的婴幼儿米粉和瓶装果汁、果泥等主打产品。   就在这些上了英国食品标准署公布的含有“苏丹红”的食品名单的跨国公司纷纷表态自己在华的产品不含苏丹红一号的同时,各地在对进口食品进行检查之后纷纷宣布,未在当地市场发现含有“苏丹红一号”的进口食品。   一片“俺们没有苏丹红一号”的表态表明,面对苏丹红一号,中国似乎可以高枕无忧了。但是令人感到震惊的是,“俺们没有苏丹红一号”表白话音未落,3月2日,北京有关部门就在广州生产的亨氏辣椒酱中检出“苏丹红一号”。3月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紧急宣布,有关部门从广州生产的亨氏美味源辣椒酱中检出“苏丹红一号”毒素。消息传出后,顿时哗然,随后各地“捷报”频传,纷纷宣布在自己的地盘上查出更多含有苏丹红一号的问题食品及污染这些食品的苏丹红一号原料。出乎有关部门预料并与早先跨国公司们所表白的正好相反的是,各地相继查出的含有苏丹红一号的问题食品及其问题原料均是在中国本土生产。   但是在事实面前,这些号称要在中国做负责任的企业公民的跨国公司们并未就此反省,也未对其产品从原料到生产的各个环节展开全面调查,更未在基于事实的基础上第一时间把相关信息向消费者发布,而是推卸责任,尽力为自己开脱。   让我们来看看在自己的产品被查出含有苏丹红一号之后,亨氏(中国)的表态。报载,亨氏中国区总裁齐松承认“苏丹红一号”是一种工业原料,绝对不应该出现在食品的原料里,但同时又辩称:“目前还没有特别的证据来证实‘苏丹红一号’对人会造成损害,只是怀疑。”   亨氏(中国)在没有对自己的产品进行检测的情况下,就匆忙宣布自己的产品不含“苏丹红一号”,结果自食其果并受到舆论的谴责。   信口开河的另一个例子是百胜集团。两天前,该公司旗下的两种肯德基调料刚刚被查出含有苏丹红一号,但是此前,在亨氏产品首次被查出含有苏丹红一号之后,与亨氏有业务关系的百胜集团通过其发言人对外表示,经过百胜集团品控总监的亲自确认,百胜明确在亨氏提供给百胜的原料中,不含有亨氏美味源的问题产品“2003年7月7日辣椒酱”这一批次,并且百胜仅使用亨氏“番茄酱”这一产品。   亨氏辣椒酱有问题,亨氏“番茄酱”却没有问题,百胜的依据是什么?   事实是亨氏和百胜集团都为其不负责任的信口开河付出了代价。尤其是亨氏公司,在其产品首次被查出问题10多天之后,北京有关部门再次从其6个批次的产品中检出苏丹红一号或苏丹红四号。鉴于亨氏美味源的食品屡次出现问题,北京还对其采取市场控制措施,责令全市经营者停止购进、销售该公司生产的各类调味品,并下令对上述产品实施更加严格的市场准入,如需恢复销售,厂家、商家需向北京市有关部门提交本品种不含“苏丹红”的检测报告。   业内资深人士告诉记者,作为一个食品企业,在收到此类问题警示时,首先要做的是展开全面调查,在基于事实的基础上第一时间把相关信息向消费者发布。即使真的查出了有问题的产品,也应该及时向公众发布而不是刻意隐瞒,否则一旦失信于消费者,将会失去在市场中生存的根基。   但是,我们看到,在长达近1个月的苏丹红一号围剿风暴中,在中国市场上,竟无一家企业主动向消费者发布警示,向执法部门通报情况,有的只是刻意的隐瞒,百般的狡辩,千方百计地推卸责任。至于亨氏美味源、百胜集团、坛坛乡、花桥以及广州田洋、漯河天利等当事企业,要不是有关部门将其拿获,或许到现在为止他们仍然在生产苏丹红原料或者含有苏丹红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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