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储备委员会获得更多权力,监督范围扩大到所有可能对金融稳定形成威胁的企业,而不仅仅是银行控股公司。
由财政部牵头成立金融服务监管委员会,以发现金融体系的“系统性”危险,同时促进跨部门合作。
对金融企业设立更严格的资本标准,大企业的标准相应提高。
设立专门的银行监督机构,对所有在联邦政府注册的银行实施监督。
要求对冲基金等大型私募资本的经营者在证券和交易委员会注册。
对市场透明度提出新要求,加强信用评级机构监管,抵押贷款债券的发行方必须持有这些债券。
对信贷违约掉期等场外交易的金融衍生品实施全面监管。
美联储获得监管重要支付、结算和清算系统的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