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神秘的冯晓娟
显然,从鲁山回来的专案组人员的证实同建西、湛南等储蓄所6位出纳员的指认形成了截然相反的结论。侦察员刘平安又一次拿起许世华的存折仔细端详。案发现场在储蓄所,当事人是储户。“储蓄所——储户”,突然,他眼睛一亮,决定调阅7月6日至9日的许世华12次存取现金活动时相邻前后各10个储户的情况。电脑资料很快调了上来,新的疑点又骤然上升。7月6日,在建西储蓄所,许世华存款10000元的同一时间,3号操作员为冯晓娟办了一笔110元取款的业务。之后,7月7日和7月9日在许世华分别存入100元,取出9000元两笔业务之后,紧接着都有与冯晓娟有关的存取业务。情况可疑!刘平安立即通知工商银行计算机中心主任,将工商银行系统冯晓娟的所有存取款资料调出来。结果发现,7月6日至9日,与冯晓娟有关的业务共6笔。取出原始传票,发现7月6日上“冯晓娟”在建西储蓄所取款的传票凭证,同许世华7月6日存入10元,7月7日存入100元和7月9日取出的9000元的凭条笔迹相同!又查冯晓娟的单位,落款分别是市14中和市财政局。经调查上述两单位均无此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