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报表差异较大的问题

各位同仁:
目前手头项目遇到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报表差异较大的问题。企业2009年(报告期第一年)的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报表差异较大,主要体现在涉及的调整科目较多,个别科目金额较大(几百万),但是并不涉及少缴所得税的情况。主要是当时的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确实不大靠谱,从2010年起改换目前的会计师事务所(发行人审计机构),对2009年报表进行了大量调整,并进行了2010年的年度审计。(2009年的差异比较表比较的不好看)

目前保代的意见是,出于谨慎角度考虑,应该把2009年从报告期里撇出去,也准备和会计师以及会计师所里的委员进一步沟通。这个问题我也把握不准,想请教下各位有没有遇到类似问题,会里目前的政策是什么?

合并报表哪里来的原始报表?直接说第一期没有编制合并报表不就行了

TOP

能不能让原来的审计机构调一下报告。不行的话另请一家事务所对2009年重新出一下报告。

TOP

恩,同意大家的意见,我们也遇到类似的情况,这个事情等一年的话,估计客户要换中介了吧。

TOP

非常感谢啊,哥们!我们和会计师所里的委员也进行了沟通,也是觉得应该不会因此而被否,特别是初步预计明年以630为基准日申报,那么一补年报,最近三年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保持一致,也应该可以满足会里审核要求了。

TOP

且我认真看了下,都是合并报表编制的问题,并不涉及基础的会计处理,问题不大

TOP

09年的,我觉得问题不大

1、必须调整,这个是没有异议的

2、调整都有合理的解释,所有保荐机构有推荐的理由,保代风险不大,可以申报

3、只要不涉及基础的财务,问题不大,10年、11年都是挺好的

TOP

如果属于会计政策的调整,说明调整的必要性,如果是之前的会计工作质量太差,那就属于公司财务管理不规范,需要等的。

TOP

调整没有问题,是按照准则调整,不调反而有问题。但问题的关键就在于确实调整范围很大,几乎所有主要科目都进行了调整,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前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对并表子公司的财务数据的合并和抵销方面处理不恰当。
所以呢,调整是没错的,我唯一的担心就是调整范围过大,个别科目金额调整也较大,会不会不符合要求。

TOP

调整本身就是双刃剑,在确保真实性的前提下,可以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会计处理是否符合准则要求?未按照准则要求的,肯定要调整

2、调整的是否过多?若是几个项目的调整,不影响报表真实性判断,有合理的解释,其实问题不大。

TO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