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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到创业板上市 政策动向

据说:
现在明确允许境内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直接控股或者间接控股)到创业板上市,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上市公司公开募集资金未投向用于发行人业务;
第二,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盈利,业务经营正常;
第三,发行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且上市公司出具未来不竞争承诺;
第四,发行人净利润占上市公司净利润不超过50%;
第五,发行人净资产占上市公司净资产不超过30%;
第六,上市公司及下属企业董、监、高及亲属持有发行人发行前股份不超过10%。

最后一条如何理解?分拆企业亦为上市公司下属企业,分拆企业管理层持股不能超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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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了,希望早日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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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上市公司及下属企业董、监、高及亲属持有发行人发行前股份不超过10%。

这个条件,比较苛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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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有点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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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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