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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求解答——代持及股份支付时点的问题

现问题如下:公司做股权激励时,老板打算给与员工股票,但是这部分股份持有方式是老板代持,并没有做工商变更,将来企业改制时(2013年)统一做工商变更,打算2014年上半年报材料,现在问题是,工商变更的时候会不会产生股份支付,代持有协议,可以不可以在招股说明书中显示?急求解答

1、要签代持协议,一并提交给工商局,在工商底挡中反应,便于后期股权还原。
2、如果报材料前不引入PE,且持股员工工资没有明显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不会产生股份支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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