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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协加工点问题的处理,请教各位前辈

最近遇到一个企业,属于劳动密集型手工品企业,企业在县里。这个企业之所以能生存,就是因为其廉价的劳动力成本。企业在厂区生产40%的产品,剩下60%的产品外协,放在附近的村里完成。每个外协点有一名类似于包工头的农户负责,企业直接跟包工头签合同。企业提供原材料,生产设备。包工头组织村中闲散劳动力进行手工加工。现在企业计划上市,外协点如何规范?企业如果把农户都纳入公司,那么社保就交不起。如果采取委托加工点加工,那么开票问题怎么解决?各位大侠有没有遇到过类似的企业?

非常感谢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这个问题只能选择其一。当然要想上市,规范最为重要,税负就不要过多考虑了。我也曾经遇到过类似的企业,我们出的方案是各个外协点至少要成立个体工商户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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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设立一个个体工商户,到税务局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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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劳务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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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情况蛮多啊  就当外加工企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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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满意的话,请给加点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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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不要纳入进来,可以找公司或者成立一个公司来做业务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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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起来,顶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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