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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咨询服务隐现双重玄机

自基金公司于上月23日获准从事投资咨询服务以来,尽管表面风平浪静,但中国基金业内部正在发生热烈的争论。除基金公司从事该项业务的合法性受到质疑外,该项业务对证券业以及基金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其中潜藏的道德风险等问题,也在反复拷问各大基金公司的决策层。
律师:可能导致监管缺位
律师认为,根据《证券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规定,目前只有依法获得相关资格的券商、投资咨询公司、信息服务公司、信息网络公司或财务顾问公司等方可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服务。证监会基金部的一纸通知,将该项业务向基金开闸,在法理上有用下位法冲撞上位法的嫌疑。
更重要的是,按照国际通行分类方法,基金公司是资本市场中的买方,以资产管理为主要业务,具体行业主管部门是证监会基金部;而券商、投资咨询公司等是资本市场中的卖方,以向机构投资者或社会公众投资者提供投资咨询服务为主要业务,具体行业主管部门是证监会机构监管部。最近8年多来,基金的资产管理业务和投资咨询机构的证券咨询业务都各有一套比较完整的法律法规,从而保证了这两大业务的规范与健康发展。
现在,基金公司凭一纸通知,即可从事投资咨询服务,意味着基金公司将可打破资本市场买方与卖方间的界限,是海外成熟资本市场所从来没有出现过的现象,将带来经营上的越位和监管上的缺位。
专家:基金优势值得怀疑
据了解,向特定对象提供投资咨询服务这项新业务的获准,是部分基金公司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争取”来的。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国内证券投资咨询业的利润率很高,从而引得基金公司眼红心热并横刀相夺呢?
多位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数年的资深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表示,大多数投资咨询公司近几年的日子非常难,根本谈不上盈利。以向基金、QFII、保险公司提供投研报告的各大券商研究所为例,能做到盈亏平衡的微乎其微,在券商各部门中大多属于亏损部门。
“由于人员数量少,基金公司在投资咨询服务领域根本不具优势,自身都必须借助于券商等投资咨询机构的投研力量,是包括宏观经济研究、行业研究、公司研究等在内的各种投研报告的最大买家。基金在开展投资咨询服务时,如果将投资咨询业务与基金投资管理业务相分离,就根本不会有任何优势可言。”一位资深人士十分肯定地说。
他担心,QFII、保险公司之所以会认可基金的投资咨询服务,其实看中的还是基金手握数十亿元甚至数百亿元巨资,基金在其所宣称的将两类业务分开的背后,即使将身后的暗门开一道很小的缝隙,也会对其他机构形成巨大的吸引力。当然,大量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届时会难免沦为待宰的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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