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瓶颈待解决
阳光私募如今虽走上了快速成长的道路,但专业人士认为,他们正面临着三大发展瓶颈。
一是监管体制应进一步明晰。虽然私募通过信托公司可实现阳光化,但目前信托归属在银监会的管理之下,而作为资本市场的参与者,阳光私募从属性上又应纳入证券监管范围,故应探索更科学的监管体制。另外,现阶段私募基金通过信托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受阻,行业人士期盼尽快恢复通道。
二是目前市场缺乏合理、科学的阳光私募评价体系。投资者在选择阳光私募时,往往是根据其过往业绩进行抉择,对其稳定性、人才队伍、投资潜力、职业操守等无法全面评价,这需要第三方评价机构的介入,更需要引进国外先进的评价体系。目前,阳光私募基本靠口碑吸引投资者,资金来源成本较高,有个别资金管理人为吸引资金,采用一些高风险做法来抬高业绩,这给市场和其自身发展都埋下隐患。
三是在金融产品创新方面,阳光私募产品投资门槛较高,中小投资者无法参与,这实际上也是阳光私募发展的一块短板。在这方面,也未有第三方机构来针对阳光私募的产品做一些尝试性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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