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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公司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设置问题

有2个关于《公司法》的问题想请教各位律师,看这样变动是否合法:

   1.公司现在为股份有限公司,但未上市。当时因根据上市要求,设置了董事会,现有董事人数为:4名董事+3名独立董事。考虑到公司暂且不上市,可否修改为1名独立董事,

或者1-3名独立董事的架构,这样的修改是否合法;

   2.考虑到公司董事任期将至,需进行换届选举,持股法人股东是否可以委派法人代表任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占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就可以了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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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要求,我们虽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了,但目前暂不上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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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未上市的话可以没有独立董事的,只要董事人数在5-19人之间即可;
2、第2个问题感觉问的不是很清楚,法人代表是指法定代表人吗?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兼任子公司董事是没问题的,但不能叫委派,公司的董事是要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当然国有企业是例外。
以上是个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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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是我没有表述清楚。持股法人股东是否可以委派代表任公司董事??就是A公司是我们的股东,它是否可以委派个代表到我们公司任董事(经股东大会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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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应该就没问题了,董事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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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上市公司可以不需要独立董事
2、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法人股东委派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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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5名董事即可。。独立董事在进入辅导期时再应聘。。节约企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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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未来1-2年内也不上市,随便怎么折腾,设置几个独立董事无所谓

但是如果近期要上市,还是规范点好,毕竟现在对内部控制及公司治理看的比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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