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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二次入资问题

请问:增资款分两次打给企业,第一次增资时已完成增加注册资本(完成股权比例调整),第二次增资款由于不增加注册资本,会计事务所不出验资报告,请问能直接汇到企业作为资本公积吗?会被认定为股东赠与吗?谢谢!

增加资本公积不需要验资。
增加资本公积需补缴印花税。

股东对公司的资金投入,可以确认为实收资本、资本公积、股东借款,没有所谓的“股东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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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都是增资款,感觉是资本分期缴纳的概念。

第一次全部计入股本可能是有问题的,我觉得应该是按照每股价格,1元计入股本,其它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每次缴纳增资款都必须要验资。

否则第二次确实只能是捐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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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增资还是赠与,这个原则来说要有书面根据的。否则会计依据什么来入账呢?
根据书面依据来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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