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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控制下合并若资产评估了怎么处理?

  现有一国有独资公司A,下有两家100%控股的子公司B、C,现在准备以C的股权对B增资,形成C->B->A,均为100%控股,因为是以股权增资,因此工商要求评估。
  但是,C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账面净资产4000千万,评估结果6000万,但增资只增2000万(也就是C公司原来的注册资本)。

  现请教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该怎么记分录,评估增值的2000万应该怎么处理?

谢谢各位大侠了。

我认为工商要求评估的意义在于,避免出资不实。
B控制C,属于同一控制下取得股权,应按对方净资产*比例确认长投
Dr:长期股权投资          4000
Cr:实收资本              2000
Cr: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留存收益     2000

评估增值该种情况下不做账务处理,所有资产负债都以历史成本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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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描述,应为B公司通过增发取得同一控制下C企业的100%股权,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应以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的份额作为形成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
本。也就是按照账面净资产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吧。
借:长期股权投资   4000万(账面净资产)
  贷:实收资本       2000万
      资本公积       2000万

至于评估增值的2000万,个人认为增值资产的性质进行判断,单纯从描述的收购阶段不需要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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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B公司通过对A增发2000万,取得同一控制下C企业的100%股权,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但现在,工商局要求在验资报告中明确写明:实收资本2000万,另外4000万进入资本公积。
然后,会计处理碰到难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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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工商局不懂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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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报告可否这样写?如下:股权评估6000万,但账面值为4000万,鉴于为同一控制下合并只能以账面值入账,因此本次增资认缴出资2000万,资本公积2000万,评估增值的2000万不做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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