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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问题:关联认定和合并报表

发起人A的实际控制人为甲,甲参股企业B,A和B董事长为同一人。而资产管理公司乙为B的实际控制人(占股比例超50%),但是资产管理公司乙并没有合并B的报表,而是甲合并了B的报表(甲占股15%)。A,B之间发生过交易。
请问:1.A和B是否为关联企业,是根据董事长为同一人认定?还是因为交易?还是根据其他原因认定?
          2.甲合并了B的报表,这样合理吗,能否把股权转移到A后,让A去合并B的报表?
谢谢大家解答。

是关系方没有问题,不因为交易才是关联方;
相关会计准则、解释没有这种情况的合并。个人认为有增加自身资产、利润的嫌疑。
(不过我曾经做过一个项目,和这个情况有类似的地方,甲和乙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两个公司,甲占比例不足50%,但甲、乙的母公司出了一个文件,让甲合并B。这样对集团合并层面是没有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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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公司是否和该人有关系啊?待进一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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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是有操纵利润的嫌疑,需关注B公司的赢亏对合并方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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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报表可能给人伪造利润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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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要看数量和性质,即持股比例和控制权。15%虽小,但对于甲而言可能很大,超过50%虽大,但对于资产管理公司而言可能较小。其实,如果甲有控制权,资产管理公司放弃表决权,甲愿意争取或者说愿意承担这种控制权,只能说B对甲的发展很重要或甲和资产管理公司有其他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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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2楼的看法,合并报表的范围以控制为基础,关键还是看实质。但你提出的问题也应当值得重视,在实际做项目时应当了解甲公司并表的目的,并关注为何股权以这样的形式安排?(只有15%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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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能不能并表,除了关注持股比例,还要看甲在B公司表决中发挥的作用,如董事会席位,一票否决,表决规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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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实质不重形式,肯定是关联且能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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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的是B公司的资产、负债总额,只是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损益大些占75%。占15%的合并,占50%以上的不合并,要详细披露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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