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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各位一个问题,非上市公司A(矿企)希望被上市公司B收购,方式是B发行8%的股份配套一部分现金收购A,收购完成后A的股东不会成为B的控股股东。现在A有个机会,可以低价受让另外一个矿企C的全部股权,同时还能低价受让D公司的一处采矿权(收购上述股权+采矿权的价格均低于其公允价值)。假如收购完成,上述股权加采矿权占A净资产的比例大概为25%左右。A的股东计划在A公司完成对C股权及D采矿权的收购后,立刻被上市公司B收购。如此导致进入A公司的资产持续时间不足12个月,请问该情况:
1、是否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三):“特定对象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规定。
即:是否会将未来重组评估的C股权及D采矿权价值所对应的那部分B股权锁定十二个月。
2、由于A收购C股权构成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其付出的成本低于C股权公允价值,这部分差价对A来讲会形成营业外收入。未来B收购A时,由于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当年的利润表不包含合并日前A的损益,因此该部分营业外收入是不是不会影响B的损益?
3、是否存在其他会计、法律上的影响,请不宁赐教,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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