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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资问题求教

拟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在报告期内部分股东减少出资,且该部分出资系该股东以无形资产认购,在减资后,该无形资产仍然留在股份有限公司内,没有退还给股东(减少部分系无形资产出资时的评估值减去摊销后的值,即减少部分系减资时无形资产的账面值),会计上如何处理?

可以考虑视同权益性捐赠,减少实收资本的金额计入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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