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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整合制造业上下游并上市,如何规避重组办法的某些规定

pe目前准备联合6家企业,分别是制造业的上下游,然后借壳上市。由于资金雄厚,pe有望成为控股股东。
由于目前pe还未入股其中任何一家企业,可能受到重组办法的制约。但是pe非常想当大股东,该怎么办?求教!(产业整合是未来中国经济的大趋势,将充分反映在资本市场,所以上述情况今后是非常常见的,各位大侠帮忙思考一下?谢谢了啊!)
参考资料:
《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的问题与解答
3.问:如何理解《决定》第一条中“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中“经营实体”的相关规定?
答:经营实体是指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经营实体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如涉及多个经营实体,则须在同一控制下持续经营3年以上。

博盈投资利用非公开发行股票规避重大资产重组,但是目前仍在审核中,未来如何还不可知。所以目前还不建议借鉴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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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没看明白到底想问什么。相当大股东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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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pe想收购这几家企业打包上市。但是,借壳资产的实际控制人变更,如果参照IPO标准,必须运行3年后才能申请借壳
现在是股市低谷,大部分股票的股票都很低,pe现在操作借壳代价小,收益高,以后就不一定了,所以不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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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现金,PE股东认购成为大股东,然后上市公司用现金购买打包企业。
1、非公开发行可以超募;
2、PE股东可以和打包企业股东搞些私下操作,现金大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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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业务指引》第二十三条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或相关股份权益变动的,还应当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有木有相关案例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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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散,对一个资产包公司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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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开发行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化的,有冠豪高新、京投银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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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一直在看相关案例。pe成为大股东,也就是收购人,这是不现实的,因为控制权变动+重大重组=借壳,按照目前的要求收购人必须持有借壳资产3年以上。
pe成为二股东,上市公司控制权不变,这个才可行。即使是天量的非公开发行,由于控制权不变,顶多是重大重组,不需要走借壳程序。原先由不同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可以打包进入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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