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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股权出资有关问题

A股东以B公司70%股权(国有)作价出资到C投资公司,C投资公司拟投资一个大项目,公司资金不足,和C公司股东商量增资事宜,A公司无现金可以增资,并有意向退出不做C公司股东,其他股东同意以现金弥补A股东退出股权,该如何操作?简单的说,股权出资的股权,如果置换为现金出资?

先增资后减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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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项目主要是资金不足,直接股权转让,A公司退出 ,从原来的股权出资转换成了现金  ,如果还资金还不足就再增资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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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牵扯到国有产权 A公司退出 需要到产权交易所挂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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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东以B公司70%股权(国有)作价出资到C投资公司”,是不是意味着C变成B的股东?如果是这样,是否可以考虑以下步骤:

1)C将其持有的B公司的股权卖给A,A向C支付现金;
2)A将其持有的C公司的股权卖给其他股东,A从C公司退出;然后
3) 其他股东按项目要求向C增资。

这样做后C与A、B脱离关系,完全由其他股东决定项目资金。

没实际操作过,不知道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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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已经解释了一部分,我顺着再继续说一些。
如果C已经成为B的股东,那么A退出会有两种思路:一个是股权退出,恢复原状;另外一个是现金退出,那么相当于原来股权出资变现,可能需要交纳所得税。至于说再有其他股东进来,那么是具体操作方法的问题,C公司或者回购股份,或者其他股东受让股份,或者公司以外的股东受让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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