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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种集团利益纵横交错的盘面上,私人股权投资的进入,对优化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进而提升公司治理水准无疑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他们同时也对中国的监管者提出了新要求,比如,如何防范外资利用企业“壳资源”进行纯粹的资本运作,监管者是否做好了与之斗智的心理准备,并就应对措施成竹于胸?
监管滞后 10月下旬起,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令投资界叫苦连天近一年的11号文和29号文的部分条款予以解禁。此番折腾后,私人股权投资普遍将政策的后退和不可控风险视为最大风险。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认为,监管的不公平是阻碍行业发展因素之一。据他介绍,经常会出现明文规定已经可以进入的行业,到个案具体执行上,却被政府延后审批;而明文规定限制进入的行业,某些基金却可暗渡陈仓。 私人股权投资的“期限基因”决定了它从诞生开始即以速战速决为特点,但探究资本的动机和性质,对监管者来讲,没有任何实际意义。这种基金的目的之明确、行动之坚决,只能敦促监管者和企业必须尽快结束“打盹”状态,提起精神,与狼共舞。 香港一家投行资深人士透露,为了能顺利退出,私人股权基金通常会想尽一切办法,至于投资的企业健康与否和前途怎样,不是他们考虑的首要内容。他认为,允许外资进入后,政府更加不能松懈,在“既取亦予”的引资策略中,如果让外资赚了大钱,而自己未达目的,只能说明监管不力,因为政府掌握监管手段,规则也是政府制定的。 美国康奈尔大学金融学教授黄明的观点更有建设性。他认为,国内投资界和相关政府部门应从海外投资者赚取暴利的案例中得到相应启发,并着力建设一个更有利于中国本土企业成长的金融环境。 业内认为,由于外管体制、法律系统不完善、投资工具不灵活及对资方权益保护不到位等原因,国内投资受到了相对较多的限制。这些因素使得国内投资者在与境外投资者的竞争中处于劣势。 民族资本缺位 外资轰轰烈烈进入中国市场时,本土公司之间的兼并重组却相对沉默。“本应让民族资本参与的,都让给了外资”。 目前的市场现实是,凡放开给民族资本的行业,都纷纷从外国人手上夺回了市场,并在国际上同对手打得有声有色;凡垄断行业,多数都选择同外资合作。 把钱或垄断利润让外资赚取是一回事,但里面包含很多钱之外的问题。 某国际投行资深研究专家指出,对内资的歧视有多种解释,一是内资不算地方政绩;二是内资带不来先进技术和管理。具体到个案,恐怕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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