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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重组中以审计值还是评估值做对价的问题

基本情况:
A公司持有B公司75%股权,B公司为A公司的下游产业;因A公司存在某些问题,现打算用B公司上市;
B公司计算收购A公司相关资产,现对A公司进行审计、评估;对B公司进行审计;
经审计后,B公司每股净资产2.00元,A公司评估值为12000万元,那么对A公司增发12000/2=6000万股,是否正确,B公司是否不需要以评估后的每股净资产为基准,请说明依据。谢谢!!

关于第三点的最后两句,我觉得还是保守起见比较好。虽然没有禁止性规定,如果在改制前,即开小股东“愿意吃亏”的先例,给发审委的印象不好。有此前科,万一他怀疑你以后也会让小股东“愿意”吃亏,那不是砸自己的脚吗?上市改制,步步惊心,步步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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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公司认购A的新增股份,B的资产肯定要评估,这是公司法对出资的规定。
2、此交易为B与其大股东(即A公司)的关联交易,B公司在决策该交易的股东会/股东大会时,A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应当回避,即其余25%的股东根据公司法或公司章程的比例表决通过。
3、B可以按照审计净资产值作为新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必以评估值作价,通过2所述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已经保障了小股东的利益。对于非上市公司增资定价,法律并未做禁止性规定,极端的来说,即使定价低于净资产(审计、评估值中较低者),只要小股东表决通过,就可以,这是有限公司的人合性决定的,人家就愿意吃亏,谁能管的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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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不是已经持有B公司75%的股权了吗?A用所持B公司股权之外的资产对B公司增资?
A公司的资产是肯定要评估的,因为是非货币出资。B是否一定要评估,请大侠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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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值不能代表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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