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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代表制度
    
县里面开人民代表大会,十几个农民的代表权只相当于一个城里人的代表权。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就更不用说了。就是一个乡镇开人民代表大会,参加会议的绝大多数人都是干部,没有几个是纯农民的;有几个是纯农民的都是干部提名的。在我们的政治制度里,决定了人数最多的农民“失语”。
    
这个代表制度是穷人长期受穷的制度根源!

类似上述导致贫困的制度还有,我一时也想不完整。
    
如果这些制度对穷人和富人;城里人和乡下人;对老百姓和当官的;对主流和非主流是一视同仁的、是公平的,我想农民不会这么苦!农村不会这么穷!
    
主流社会对很多问题的认识就是建立自以为是的认识基础上的。就像当年回城知青对农民农村的认识一样。知青在乡下的时候,农民把最好的房间给他们住,让他们吃白米饭,而农民吃的是菜饭。有谁听说过饿死知识青年呢?没有。可那个时候有很多农民饿死了。有些知青回到城后,讲述在农村的苦难,说在农村浪费了十年的青春。当时,没有人认为这句话有问题,其实说这句话的人也并不一定有歧视农民的思想。但是这句话的潜台词——却是说世世代代的农民根本不是人——农民是人中的垃圾!正是主流人群自觉或不自觉地把自己看作是人,把农民看作垃圾人,所以才有这些不平等的制度。这些不平等的制度设计,是有意或无意间设计出来的。所以,主流社会要认真反思;正因为是无意识的歧视,更应该认真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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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结构与贫困

制度性贫困导致了结构性的贫困

我们国家存在很多二元,比如说,城乡二元、东西部二元、工农二元、当官的和老百姓二元、劳动和资本的二元、穷人和富人的二元、主流和边缘的二元、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二元、实物经济形态和虚拟经济形态的二元,产业链条高端与低端的二元。这些二元是怎样形成的呢?是上述不合理的制度造成的。所有的二元对立中,一个是处于弱势,一个处于强势,强势从弱势中获取利益。现在严重的两极分化,极少数人掌握着全社会85%以上的财富,并且,财富还在进一步向少数人集中。
    
当在这种二元对立中得到了利益的人成为一个阶层的时候,弱势的一方要想获得平等地位是很困难的,这就形成了一种稳定的利益格局(结构)。这种结构一旦形成,很难打破它,已经固化。现在,主流人群强调“稳定压倒一切”。主流人群所说的“稳定压倒一切”是什么内涵呢?就是稳定既得利益。很多人以打着“稳定压倒一切”的这一口号为名,行固化他们既得利益之实。现在,很多腐败分子在台上的时候,讲的最多的就是“稳定压倒一切”,他们和江泽民同志讲的稳定是不一样的稳定。

打破社会结构是要付出巨大成本的

要打破结构是很困难的。大多都是用破坏性的力量打破的结构。但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出现过一次用和平方式打破结构的先例,那就是家庭承包瓦解了人民公社,由此引发市场经济替代了计划经济,社会发生了结构性的变化。这是一个了不起的历史变革。

为什么家庭经营能够把公社制度瓦解掉呢?因为人民公社后期,工业化进步后,拖拉机、化肥等生产资料要下乡,和农村进行交换,国家是希望通过公社得到农村更多的农产品转移到城里面来。但公社体制束缚了农民积极性,粮食等农产品的产量难以增长,城乡交换时,城里吃亏,乡下人也吃亏。这时候城市人和乡下人的利益在公社体制下都在减少。在这种状态下,当家庭经营使每亩增加200多斤的粮食产量,除了交足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农民还剩下大头是自己的时候,国家不吃亏,集体不吃亏,农民也不吃亏。所以,国家废除了捆绑农民手足的人民公社。实际上,农民获得的自主生产的权利是农民创造的巨大增量赎买回的。
    
当农民有了剩余以后,就要投资,就要消费,就要创办乡镇企业;而乡镇企业发展以后,农民觉得农村的天地太小了,就要到城里,也就有了一亿多农民工进城。这都是由于家庭经营解放了生产力,农民创造的增量不断增加,对国家的贡献越来越大,所以不断赎买权利又不断发展而带来的一系列变化。所以,人民公社的垮台以后的一系列变化是中国农民的一次“和平演变”。成本是巨大的,但比起农民革命的代价要小多了。

中国的未来,在民主和集权之间

今天 ,我们要改变诸多的二元结构,农民是否还有足够的力量创造巨大的增量去赎买权利呢?似乎很难,最近十几年来没有看到任何的希望和机会,所以,不合理的结构更加固化了。怎么办呢?只有三个方法来打破:第一,强势的一方妥协和让步;第二,通过暴力来打破;第三,通过民主来打破。

我们到底要采用什么样的路径、方法、方式,去改变现有不合理的二元结构呢?指望既得利益阶层能够主动的放弃一些东西,这似乎不现实,这不符合资本的本性;通过暴力实现实在是灾难,是应该极力避免的;最好通过民主的办法来实现,似乎更没有可能,我感觉有越来越强的力量推动中国走向更加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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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说明我对走向更加集权的担心,请大家回味我开场时讲的两个故事。这两个故事都潜伏着一个道理:当西部的资源(煤、电、天然气等)很廉价的让东部的资本家“开发”的时候,实际上是西部的资源转化成了东部的资本;当西部的资源不断的廉价输入东部和大城市的时候,会进一步促进东部和大城市的产业发展,会吸引更多的西部劳动力流向东部和大城市流动;当西部的自然资源和劳动力资源都非常廉价的流向东部和大城市的时候,东部和大城市的产业资本怎么会西进呢?防止西部开发演变成“西部殖民”是必须面对的一个潜在的大问题。
    
现在,主流社会解决三农问题的共识是要工业化(当然是东部)、城市化、市场化、现代化、还有什么什么“化”,很多的“化”,要实现这些“化”,前提都是一个——那就是加快、加大东西部的不等价交换和城乡的不等价交换。这种不等价交换,不是在民主政体下的按照市场原则进行的公平交易,是集权政体下的不平等的制度安排。这种制度安排,代表着强势集团的利益,保证东部飞速发展和城市膨胀。我常想,不要多少年,北京、上海、广东、深圳等城市都会是2000万人、1000万人的国际大都市;省会城市和东部的经济总量会占到全国的经济总量的90%左右。到时候“稳定压倒一切”的内涵自然就是维护大城市和东部的繁荣昌盛。“稳定压倒一切”的结果会是民主吗?到时候不“稳定压倒一切”也不行啊!其结果是民主还是集权呢?
    
当百分之60-70%以上的处于社会底层的农民没有权力的时候,我们所有的“化”,包括城市化,都只会更加使农民边缘化!当越来越多的人边缘化的时候会有民主化吗?!
    
中国的未来道路到底怎么走啊?!
    
同学们,借用一句官话——我们现在面临的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很多的重大问题我没有能力想清楚,我把这些问题留给你们,留给大学的老师,让我们一起来思考这些问题。我们有责任找到一些比较好的途径、方式、方法,来改变现有的“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的状况。好在新的党中央提出了科学的发展观,把以人为本写到了党的旗帜上,为我们思考中国的未来打开了自由的窗户。我相信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我们解决发展中各种新问题的思想武器和金钥匙。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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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法律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立了很多法,法律制度也是抽水机。现在是依法治国,可是,来北京上访的人越来越多了,一年比一年多。这说明什么?法不管用。那“法”为什么不管用呢?。一个农民一年可支配的收入就是几百块钱,怎么打得起官司?怎么请得起律师和法官?穷人是用不起法律这个奢侈品的。当穷人用不起法律的时候,法就是富人或有权人用来欺负穷人的工具了。不打官司又没有其他方式救助,一般的情况就只有忍气吞声;实在是忍无可忍了,穷人才进紫京城。
    
很多人是相信法律的,但打官司打得倾家荡产,没有足够的钱,结果有理也打不赢官司。很多人因此走极端,由维权者变成一个违法者,冤上加冤啊!有些人嘲笑相信包青天的农民和“私了”的“法盲”。假如你是穷人,你就明白是怎么回事。

依法治国叫了很多年了,但犯法的农民越来越多了。一个农民从四川跑到北京打工,兜里只有500块钱,到了北京把车费一除,只剩下200块钱了。办暂住证、又要健康证,还要办什么证……需要很多钱,也不知道在那里办,为了生存只有不办了;要是不办,就是违法;不是违法,是不得不违法啊!穷人是逼得为了降低生存成本而不得不违法,真是冤枉啊!
    
作为基层组织和基层政府,不违法也是不能生存的,因为财政只给了60%的预算,还有40%要靠创收。以派出所所长为例,他的职责是惩治犯人的,保卫人民,就得给钱他履行义务,但实际是政府财政只给人头经费的60%,没有办案经费,此外,公安局不仅没有钱给派出所,派出所还得每年给公安局交8万元钱。派出所从哪里搞钱,当然是用自己的权力找老百姓搞钱,这不就成了一个违法者吗?这就是“靠违法养所谓的执法”。派出所是这样,基层的法庭也是吃了原告被告,基层的部门基本都是这样。
    
谁愿意从一个派出所所长变成一个流氓,但现在是不得不变成一个流氓。如果不变成流氓,所长就当不成了。所以,执法的也冤枉!

我曾经总结说,中国乡村有两个发展的趋势,要引起警惕:底层的民众不得不违法来降低自己的生存成本的趋势也越来越明显,基层的政府和基层的组织,以违法来养执法的趋势越来越明显。
    
有的人说中国的法制越来越完备了,中国社会越来越接近法制社会了,我相信一半。因为为少部分人服务的法制是越来越完备了,少数人的“法治”越来越被这个社会“默许”了。这个社会的多数人(特别是穷人),要想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是越来越难以支付成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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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科技推广制度
    
科技推广制度也是一个抽水机。农村急需要科技服务,这是毫无疑问的。农业大学的学生,读了四年大学,几年的硕士、博士,到农村当技术员,会去吗?当然不去!因为农村小农经济没有可能支付高价读大学后所需要的回报。市场配置技术,结果就是有农业技术的大学生远离农民、远离小农经济、农村的技术人员越来越少。技术是不是绝对的不下乡呢?不是的,比如杂交种子下乡了,技术为了追求高额回报以一种物化的特殊垄断方式下了乡,农民不得不付出使用“技术”的高额代价。所以,靠市场配置技术的结果是两个,一是技术人才远离农村;二是农民使用技术必须付出高成本。
    
历次乡镇机构改革,工商要加强、税务要加强、财政要加强、土地要加强,凡是找农民收钱的部门都要加强。凡是农民需要的技术服务部门,比方说,农业技术推广站、渔业技术推广站、林业技术推广站……统统转制,统统推向市场自谋生路,这样改革的结果就是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网破、人走、技黄”,农民获得廉价的技术服务的权利被剥夺,为技术获得垄断收益创造了可能,这样改革的结果只会导致贫困的农民更加贫困。
    
既然市场可以把技术配置好,那么干嘛还要送科技下乡呢?既然市场配置技术对落后的农村有害,干嘛把农业推广技术的部门推向市场呢?改革以来,有一条规律:我们的制度设计总是“打着减轻农民负担的旗帜”让农民越来越失利,总是让强势阶层越来越有利,科技推广制度只是一个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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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市场主体制度
    
很多人都认为,农村最早改革开放,分田单干了,农民肯定是市场的主体,肯定有市场主体的资格。其实不是这样的,今天的农民还没有获得完全的市场主体的地位。
    
农民休耕,不仅要照常交税,还要受到罚款。这就等于用一种强制力逼农民用低偿或无偿的劳动力与土地结合,生产大量的廉价的农产品,来保证城市人的要求。农民有市场主体的地位吗?显然没有完全的市场主体资格,而我们那些主流经济学家和政府的官员动不动就要求将农民统统“推向市场”。一方面不给农民市场主题资格,另一方面要把农民推向市场。这是个什么道理?很清楚,强制2.3亿个农户生产,生产了,再把他们推向市场,形成无序的过渡的竞争,农民能够得到社会平均利润吗?农业本身回报就很低,农民怎么不穷啊!
    
千家万户的小农户,只有组织起来才能应对大资本的剥夺,才能增强市场主体性。但是,中国允许成立商会,还有很多很多的会,唯独农民要成立自己的组织却是难上难。市场经济条件下本来就处于不利的小农,怎么可能不穷啊!
    
农民办的合法的企业,政府文件一下来,要农民的企业停就得停,巨大损失政府不管,这也是不给农民平等市场主体地位的一种表现,这样农民怎么不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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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户籍制度。
    
户籍制度也是一个抽水机。城市户口相对于农村户口是很值钱的,我读小学时就知道城市户口的人的优越和高贵,城镇户口的同学吃的、穿的、住的、玩的都和我们农家子弟不一样。我当时好羡慕有城市户口的人。85年,我当乡书记了,很多农民找我解决户口,户口要粮食、公安、民政等好几个部门联合办公,最后分管的县长签字才能解决,解决一个户口除了要花很多钱外,还要花好多的时间和精力。到了90年代初期,县城的户口每年出售100个、200个、500个不等,每个20000元、30000元不等。一些农民,借债也给自己的孩子买户口,买高价户口还要开“后门”,那时也有好多人求我走后门,有的人真是哭着求我帮忙。再到后来,全国都卖户口了,有的城市一个户口卖十几万甚至更高,现在要得到北京等城市的户口,依然还要出高价,我在北京工作好几年了,就是做不成北京人,因为买不起户口。户口这个东西,吸走了多少农村的财富,罪该万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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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招标制度
    
现在,农村做一点公共设施都要招标了,似乎这就是公平的制度。也许招标制度在国际上或发达地方确实好,但在不发达的农村就不怎么好,是一个歧视的制度,是加重农民负担的制度,必须改进。在一个不发达的地方,市场不能形成充分的竞争,在这样的情况下,招标就是几个干部和几个他们招来的“哥门”之间的公开的、合法的“灰色交易”。在招标的游戏中,既没有充分的市场竞争,又没有民主监督,99%的人被排斥在外,这样的招标只能是权钱的合谋。本来可以10万干好的事情,预算打到50万,权力和资本分肥;本来可以让农民的组织组织农民干或以工代赈,最后也来一个什么依法办事——招标,实际上是权力和资本排斥穷人。现在,国家投入农村的“六小建设”资金的使用,和80年代比较,一元钱只能做一毛钱的事;国家最近几年的扶贫资源越来越多,但脱贫的人数越来越少,有一个贫困省的政策研究的领导跟我说,不及原来的十分之一的效果了。对于扶贫资源使用的效力越来越低的问题应该引起反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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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就业制度。
    
很长时期,政府谈就业、失业问题,只谈城里人,农民不在这个话语里。直到今天,劳动法能保护的还是城里的职工,失业保障与农民工没有关系。北京上海这样的城市依然还存在严重的就业歧视。
    
更为严重的是在财政税收资源解决就业问题时,农民依然是极少考虑的,常说的再就业工程根本与农民无关。
    
国家的金融资源也偏向解决城市居民和国有企业职工的就业,每年有数百亿的贷款给了国有企业;证券市场也有更多的资源被输入国有企业。重要的职能就是保障就业。
    
谁给了农民这样的政策资源呢?
    
解决农民的就业是不是没有办法呢?不是的。国家有很多的机会可以为农民提供就业。例如,1998年大洪水后,国家拿出数百亿元治理大江大河,长江大堤每方土12元,这样的好事给了大资本家做了,大资本家转包给农村的拖拉机施工,每方土3。6元承包出去,一方土坐地净赚8元多。如果是从农民就业的角度去考虑,几百亿可以解决多少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数百亿收入。再如,农村还有很多的水利工程待建,有的是要恢复原有功能。假如国家一时拿不出钱来,可不可以让农民先干上,发给农民劳动工积累券,农民可以凭券购买教育、医疗等服务或抵押给银行获得贷款。
    
主流社会,面对农民就业难的时候,总是指责农民文化水平低,素质差,不适应城市社会,不适应市场经济等等,全是歧视性的语言。根本的问题是我们没有把农民的就业问题当成是“国民的基本权利”,没有把创造农民就业岗位当成政府的基本职责。
    
中国的农村什么最多,劳动力最多。每天有几亿农民没有活干,能挣钱的活专给有钱的人干,你说农民能不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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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工资制度
    
工资制度是一个最大的抽水机。城里人的工资里面包含有结婚、生儿育女、孝敬父母的部分,还有再教育和养老部分。农民工的工资呢?它包含这些吗?不包含。农民工一个月就500元钱左右,他们不可能完成劳动力再生产、承担不了赡养老人的义务,自己养老的问题也无法解决。一个社会劳动力再生产不能完成,那比马克思笔下的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更加残酷。
    
根据陆学艺、郭书田等先生的计算,平均每个农民工在城里创造的价值是25000元,但每个农民工得到的平均工资只有6000——8000元(这是高估了)。城市和发达地区每年从农民工身上得到16000元以上的剩余价值。如果进城1亿农民,农民工每年被剥夺的就有1。6万多个亿。
    
工资制度对农民工严重的不人道,会导致一系列严重的后果。
    
据统计,全国现在有千万以上的娶不上媳妇的农民和农民工。乡下的女孩子都嫁到城里去了,她们不愿意在乡下找一个养不起孩子和老人的老公,有的女孩子做二奶也不愿嫁给“足马”为妻。社会学家樊平呼吁,农村“美女”的流失将导致农村社会“荒漠化”!我们追求的城市化难道要以农村社会“荒漠化”为代价的吗?这样一定会遭到报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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