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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五级分类标准及管理要求

(一)分类标准。按照《贷款五级分类指导原则》,商业银行贷款分为五类,即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类,后三类为不良贷款。各商业银行根据此分类办法并结合本行实际又细化了分类标准,其划分标准及主要特征为:

1、正常类: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有充分把握按时、足额偿还本息,没有任何理由怀疑贷款的本息偿还。

2、关注类: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对违反国家法律和法规发放的贷款;逾期90天至180天的贷款;对利用企业兼并、重组、分立等形式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的贷款至少应划入关注类,并在依法追偿后按实际偿还能力进行分类。该类贷款损失率不超过5%。其基本特征:

●净现金流量减少;

●借款人销售收入、经营利润在下降或净值开始减少,或出现流动性不足的征兆;

●宏观经济、市场、行业等外部环境的变化对借款人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例如借款人所出的行业地位呈下降趋势;

●借款人的关键财务指标,如:流动性比率、资产负债率、销售利润率、存货周转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或有较大下降;

●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重大的不利变化;

●借款人固定资产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调整,例如基建工期延长或慨算调整幅度较大;

●借款人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差,不与银行积极合作;

●贷款的抵押品、质押品价值下降或对抵押物失去控制;

●贷款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出现疑问;

●银行对贷款缺乏有效的监督。

●银行信贷档案不全,重要文件遗失,并且对还款构成实质性影响;

●违反贷款程序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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