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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包装企业,捞取政治资本          

 

   新兴公司利用欺骗手段获得成功之后,谙知政治手段的李明、韩万隆一再提醒邓斌要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邓斌心领神会,凡是对非法集资有好处的事,她都不惜一切手段,千方百计达到目的,投地方政府所好。邓斌把上亿元集资款换成美元汇往香港华利公司和友和公司,再由这两家公司汇到国内以此办了28家假合资企业,每家公司都举办隆重的开业庆典,邀请市领导致词祝贺,一些新闻单位也为其摇旗呐喊,制造轰轰烈烈的繁荣假象。为炫耀公司经营效益好,他们在没有创造任何效益的情况下,用集资款主动上缴税金378.5万元,为了得到热心公益事业的美名,新兴公司先后为北京、江苏、上海等地的130个单位提供各类赞助167次,共计854万元。在“无锡小姐”选美比赛中,邓斌慷慨出资10万元,为她24岁的秘书陈怡捧回第一名的桂冠,以此来招摇过市,光耀公司。        这些不可告人的手段,着实具有很大的欺骗性。从1991年8月新兴公司成立以后的两年时间里,邓斌先后被16个单位聘任为“经济顾问”、“名誉董事长”等,有10个机关单位向她颁发了奖状和荣誉证书,给她戴上了“十佳新人”“先进工作者”等桂冠,并在新闻媒介上频频露脸。一时间,邓斌名扬无锡、江阴一带,新兴公司羸得了一个有实力有政府背景的良好企业形象。政治上的光环为集资骗局大开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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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中介人”——骗子帮凶     

 

   在32亿元特大非法集资骗局中,有一批“中介人”异常活跃,他们用一张张巧舌利咀,干着无本万利的勾当。有些人为了实现发财美梦,公然与邓斌同流合污,充当其帮凶,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秩序。据政法部门认定,在新兴公司非法集资活动中,主动充当“中介人”的有107人,其中党员干部55名,县处级以上干部5名,他们为新兴公司非法集资15.56亿元,从中获得中介费5250万元。其中介绍或组出资1000万元以上的34人,从中获中介费4529万元。个人非法所得中介费10万元以下的34人,100万元以上的9人,1000万以上的1人。例如,原无锡电子工业公司会计姚静漪,先后组织介绍非法集资1.157亿元,个人非法获利1240万元。江阴市虹澄物资公司经理董桂芬先后介绍50多个单位和个人非法集资1.047亿元,非法所得919.54万元。无锡市公安局预审员金惠珍,先后组织介绍非法集资1876万元,非法所得近100万元。原某市委书记的老婆戴宝珍,先后介绍非法集资1462.5万元,个人非法所得53.25万元,当她捧着大把大把的钞票时,不由得心里发怵,她没敢花掉一分钱,忐忑不安中想出个绝招:用保险箱把钱装好,砌在妹妹家的墙壁里面。事发后,她受到法律的惩罚,当市委书记的丈夫也因此免职。由于这四名主要中介人都是女的,案发后,无锡便传出了一个邓老太带领“四大花旦”演出一场大闹剧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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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新兴公司出笼        

 

    尽管邓斌在经营空调压缩机生意上落了马,作为同乡的李允若还是对她大加赞赏。不久李便聘请邓斌为中兴公司驻无锡办事处主任,并对邓斌“借鸡生蛋”的伪生意经营大加称道。邓斌不负重望,又以金城湾工贸公司和机电设备公司的名义,打着“联合经营”一次性注射器、医用乳胶手套、丝素膏的幌子,以月息5%至10%的高利为诱饵,到处签订所谓“联营”协议。到1991年8月,邓斌已非法集资3.86亿元。             生意做得大了,手中的钱也多了,眼下对于邓斌来说,急需找一个靠山,以便让自己在商战中立于不败之地。经人介绍,邓斌攀上了北京兴隆实业总公司。一接触,邓斌凭借自己察言观色的本事,把该公司总经理李明、副总经理韩万隆笼络得舒舒服服,李、韩一致赞扬邓生财有道,是个难得的“女强人”。1991年8月,经北京兴隆实业总公司的主管部门批准,北京兴隆实业总公司在深圳的一下属企业和无锡某公司组建了新工贸联合公司(1993年1月改名为新兴实业总公司),李明任董事长,邓斌为总经理,法人代表。从此,邓斌便成了北京市某机关处级干部,并发给了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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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新兴公司的骗子,帮凶及其骗术

 

 

 1、无锡“能人”——邓斌              邓斌,1937年生,女,江苏无锡人,中专文化,住无锡市德兴巷16号402室。50年代毕业于无锡卫校,分配到浙江医院当护士。1959年结婚,1966年随军来到海军某部,1969年丈夫因病转业回无锡时,邓斌也一同回到家乡,被安排在一个变压器厂当绕线工。1978年,邓斌因接二连三帮别人购买自行车,缝纽机等紧俏商品,从中捞取好处和挪用买主的钱,事发后,受到工厂留厂察看两年的处分。1982,邓斌在厂里难以混下去,就报病提前退了休,之后在街道的一个小店里帮人做点小生意。1988年初,邓斌结识了无锡县金城湾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朱喜春。是年10月,朱把邓斌推荐给该公司总经理倪品良,看在同事的面子上,倪给邓斌一个自己下属工贸公司业务经理的头衔。别看这顶帽子不大惹眼,对邓斌来说却无比辉煌,她决心抓住这个机遇,重塑自己的人生。             1989年春,邓斌以一个业务经理的身份来到深圳,结识了年逾花甲的深圳中兴公司总经理李允若(副局级干部),两人臭味相投,一拍即合。1989年8月,邓斌以金城湾工贸公司的名义,同深圳一家电脑公司签订了一份联营协议。李允若亲自出面为邓作担保人。按协议规定,这家电脑公司出资152万元,由邓所在的工贸公司经营空调压缩机生意,以27天为限,到期返还本息167万元(折年息78。9%)邓斌拿到这笔钱后,什么买卖没做成,到头来,不但没赚钱,还赔了9万元利息。27天赔9万元!邓斌从赔款的痛苦中得到了启示,只要打着正当的抬牌,就能骗取别人的钱财,何乐而不为呢?于是,一个各为“联合经营”实为非法集资的大骗局,从此拉开了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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