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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久霖:制度畸形的标本

陈久霖,这位44岁、微微秃顶的中年男人无疑是焦点人物,人们关心的不仅仅是作为中航油(新加坡)巨亏事件的主要责任人,他将受到何等处罚,同时也关注从他身上,所折射出的中国市场经济制度建设上的种种问题。

难适市场规则
6月9日,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航油(新加坡)]原总裁陈久霖在新加坡地方法院出庭受审,根据法庭的指控,陈久霖面临着伪造文书、涉嫌内线交易、未能及时公布公司损失等15项指控。如果这些指控成立,他将面临最高长达94年的监禁及25万新元(约合15万美元)的罚款。
与陈久霖“同病相怜”的,还有创维老总黄宏生。6月8日黄宏生、黄培升兄弟在香港东区法院第三次被提堂,被指控“涉嫌偷窃上市公司资金超过4800万港元”及“串谋偷窃、串谋诈骗”等多项罪名。
从陈久霖、黄宏生联想到去年中国人寿在美国遭到投资者的集体诉讼等案例,我们不禁感叹:这些到海外上市、投资的中国企业何以事故频出?他们能否应对国际商业环境的重新估量?
再看几年前那场民企富豪们的“落马”风波,杨斌等人创造的民企神话不仅相继破灭,而且构成犯罪。前后对比可以发现,与这次中国企业在海外的境遇一样,它们都凸显了国内企业公司治理的不健全和法制建设的落后。
“两者面临的困境其实一脉相承。”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华在接受《财经时报》采访时认为,民营企业一出世面临的就是残酷的市场竞争,制度上的缺陷首先暴露在市场经济之中。而国有企业在国内现有制度安排下并没有真正面对市场,一旦它们走进制度更为健全的海外市场,就会遇到与国际制度不适应和自身制度缺失的困惑。
从这个角度讲,不论是民企还是国企,改革以来中国企业出现的问题都反映了对真正市场经济规则的不适应。
谁管谁
中航油(新加坡)的问题出现在国际期货市场的波诡云谲之中,而实质根植于国有垄断企业的制度错位之下。这种制度错位表现为:制度不健全。
高明华表示,改革20多年来,中国经济在制度上形成了一定程度的路径依赖,而现存的路径缺乏信托责任的约束。“我们的公司是一种‘行政加关系治理’的混合物,而不像欧美公司那样有严格规范的分权体制。”
如果我们仔细分析中国的国有企业,很容易发现高管往往由国资监管部门任命,董事会理应行使的各种权力常流于形式。
陈久霖就是先被监管部门任命为集团副总经理,而后兼任中航油(新加坡)总裁的,这使公司董事会不必承担选错高管的风险和责任。另一方面,也滋长了高管的“长官”意识,缺少相应的制衡机制,这才会出现中航油(新加坡)党委书记在两年多的时间里,竟一直不知道陈久霖从事场外期货投机交易的怪事。
“如果这种制度结构不改变,中国国企的海外上市之路将更加艰难。”高明华指出,类似事件发生以后,中国政府应当出台“亡羊补牢”的政策。
执行弹性太大
在中航油(新加坡)事件中,执法弹性过大在申请境外期货资格时即埋下了伏笔。
2003年5月,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在审批过程十分严格的情况下,才在第二批十家企业之列拿到了宝贵的可从事境外期货套期保值的许可证。而一位接近陈久霖的人士则称,该公司在1997年已开始做期货,2002年收入中已有一半来自于期货交易。考虑到中航油(新加坡)上市“生米已成熟饭”,为避免境外投资者的诉讼,证监会才为其补报放行。
同大多数中国海外上市公司一样,中航油(新加坡)有一个漂亮的公司治理结构,也有一个符合国际惯例的风险防范机制,但这一切都形同虚设。显然,问题出在了执行上。
教训告诉我们,即使制度健全,也并不等同于制度有效,行之有效才是真正的有效。
6月17日,已被保释出狱的陈久霖将面临又一次法庭传讯,无论这次传讯能否判定这位当代枭雄的命运,其教训都应引起广泛思考。而对于已经或即将走向跨国经营的国内企业来说,它们未来的行走轨迹着实让国人牵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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