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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逃避中国法律的惩处,跨国公司一般不直接使用可以查证出来或者使受贿者老是提心吊胆的金钱来进行贿赂,而是采取更为隐蔽的行贿方式。
一种常见的方式是以发展两国人民之间的友谊、鼓励中国的年轻人去西方深造、将来更好地为国效劳为幌子,为手握重权的官员子女出国提供条件。通常是跨国公司给国外的一个什么学校赞助,然后让这个学校给官员的子女发奖学金,弄到国外上学、定居。这样这个官员既没有风险,还能炫耀他的孩子有多棒;还有绕得更远的,就是跨国公司把这笔钱捐给国外的一个慈善基金会,这个基金会再以赞助教育的名义把这笔钱给某个学校,然后这个学校再发奖学金给这个官员的儿子,这样就一点痕迹也没有了。
另一种方式是“腐败期权”。即官员给开绿灯的当时,跨国公司方面一点好处都不给,等这个官员退休或下海后,再给他在公司弄个职位,给予高薪,或是以别的“合法”方式如“咨询费”等加以补偿。当然,这样做双方都要讲“义气”,相互高度信任。这样,贪官的好处可以放到很远很远,所谓羚羊挂角,踏雪无痕。
还有一种方式是由跨国公司与贪官的亲属开的公司做生意,双方表面上是正常的生意往来,账面上也看不出什么来,然而钱财就源源不断地流入贪官的腰包。
就是直接用金钱贿赂,一般贪官也不会亲自出面,而是由跨国公司把钱存入国外的银行,存折银行卡也不用交到贪官手中,交给贪官信任的在国外的亲属或朋友就行了,或是把财物存入银行的保险库。
现在还盛行一种新的贿赂方式,就是通过一些私人俱乐部和会所贿赂官员。现在北京和上海有一些这种私人的俱乐部。这些俱乐部都是有背景的人开的,他们有各种条件,能用各种方式结交和搞定官员。钱可以以会费或其他干净的方式给他们,他们再以各种“干净”的方式转给官员,并且督促他们把事办了。(引自环球财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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