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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交易制度上防范新股成为“绞肉机”

 新股IPO发行以来,市场化成为其遵循的原则,但对比世界主要资本市场来看,这种高PE发行,上市后再次形成更高PE的情况已经非常严峻。从首单桂林三金的32.89倍,到中国建筑的51.29倍,再到光大证券的58.56倍,新股发行的高市盈率问题日益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从近期上市的7家新股来看,成为二级市场“绞肉机”现象影响恶劣,中报业绩仅有0。04元的久其软件,创出的目前700多倍的市场PE,这系列现象很难说明A股发行与上市成功。笔者研究认为,IPO发行市场化却在上市时,却没有在交易制度上没有与众多A股市场化,是其成为绞肉机的关键因素。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8-21 14:48:1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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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新股发行后上市恶炒,上海与深圳交易所均提出了一定的涨幅临时停牌制度,并密切监控异动账户等手法,应该说这些手段具有理论上的意义,但由于交易制度没有跟上市场化形式,其仍然制度背景下继续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因此笔者认为针对新股发行与上市所反映出的问题,需要从交易方式及手段上配合市场化IPO。

  从新股发行环节来看,市场化发行没有太大问题,关键是上市环节,如果能够从市场化交易方式上公平对待品种,那么这种新股上市恶炒现象或将有大的收效。比如目前A股新股上市首日无涨跌幅限制,使得其差异于其它A股交易方式,既然新股也是上市品种,因此在上市首日推行10%涨跌停板制度,或将从源头上实行所有品种交易的公平性,这个制度也应适应资产重组或重大停牌公司的复牌。分析认为此公平交易所体现的市场化制度,将会对新股高PE发行后,出现过高PE泡沫形成遏止作用,也将使新股发行回归理性。另外也可考虑将所有品种均实行T+O、无涨跌幅制度,让市场自身调节其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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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体来看,目前新股IPO发行与上市已制造的过高PE下的泡沫上市定价,其引发的问题如果不及时用市场化交易制度公平处理,那么累积的风险将是巨大的,对中国未来长期市场的运行将构成较大隐患,因此新股发行与上市所出现的问题,需要引入交易方式与制度公平的解决,否则隐患累积下的A股市场迟早仍会向世界资本市场平均PE回落,因为PE作为投资者的重要参考,数百年资本市场的检验说明,其不可能中长期维持在高PE泡沫下,尊重市场更需交易方式、制度的公平品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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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市场大牛之时,上市新股中国石油、中国神华、中海油服、宁波银行被称为"四大绞肉机",套牢资金上千亿元。如今,"绞肉机"又重现A股市场,-截至8月15收盘,IPO重启以来的7只新股,已全部创出上市以来新低,中国建筑数百亿15个交易日的平均成本价为6.44元,而获利比例为零,以流通盘60亿股计,约有500亿元资金被套。新股IPO发行以来,市场化成为其遵循的原则,但对比世界主要资本市场来看,这种高PE发行,上市后再次形成更高PE的情况已经非常严峻。从新股发行与上市来看,出现大量资金涌入一级市场是投资者的选择,如果在高PE发行制造资本泡沫后通过上市再推高泡沫,恐怕这有违新股发行指导意见的初衷。按照业界的分析,目前新股发行市盈率比以前高出很多,主要是两方面原因:一是目前市场的流动性比较充裕,投资者信心恢复,看好后市,对新股的预期比较高;另一方面是新股发行市场化后,为了缩小一、二级市场的差价,减少新股在二级市场的炒作空间,一级市场的发行价格相对来说提高了,因此发行市盈率自然也提高。目前A股市场的平均PE超过38倍,从市场化IPO来看,出现对应的发行价可能没有问题,但资本泡沫下的发行与上市实际上推高了其二级市场上的更大泡沫。面对如此之多新股在高PE发行后,再次形成更高PE,这一方面累积的中国A股市场的风险,另一方面也使得参与新股二级市场的投资者大多出现亏损。因此如何引导新股发行与上市已成为A股投资者最为关注的焦点了。从目前已经上市的近7家新股来看,其发行与上市效果观察,只能说是上市公司融资成功,无法说扩大了中小投资者的中签率,因为与过去IPO发行相比,没有太大变化。新股发行市盈率的偏高和上市大炒,笔者认为难言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成功,出现的上市变脸问题及推高PE更大泡沫问题,需要管理层高度重视,并运用市场化体制、公平的交易手段遏止新股暴利的泡沫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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