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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控制下 无形资产评估增资合并处理问题

甲持有A公司40%股份(股权结构4:4:2),乙持有B公司100%股份,甲和乙为夫妻关系,现A公司欲以其无形资产增资控股合并B公司(目前b公司注册资本为30万元,增资后股本为100万元),该无形资产在A公司账面价值为0,评估值为100万,B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40万元。
   请问1.A公司和B公司如何账务处理
         2.编制合并报表如何抵消

无形资产作价100万出资,假定是同一控制下,交所得税还可以分五年平摊吗?(118号文已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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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描述得更清楚一点呢,无形资产如作价增资的呢,什么时点合并呀?A还有一40%的股东呢?甲一定控制了A么?
评估增值投资是要交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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