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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不得制订不合理的贷款规模指标 不得突击放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周六发布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指出,贷款人应根据经济运行状况、行业发展规律和借款人的有效信贷需求等,合理确定内部绩效考核指标,不得制订不合理的贷款规模指标,不得恶性竞争和突击放贷. 刊登在银监会网站的管理办法还指出,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挪用;贷款人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银监会同日还发布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称,贷款人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贷款人应加强贷款资金支付管理,有效防范个人贷款业务风险. 贷款人应建立借款人合理的收入偿债比例控制机制,结合借款人收入、负债、支出、贷款用途、担保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控制借款人每期还款额不超过其还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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