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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投资的中国之路

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简称VC),是一种风靡全球的投资方式。已经步上快车道的中国风险投资业正日益受到国际资本的瞩目和青睐。作为一支独秀的中国经济,其风险投资事业必将在今后10到20年内得到长足的发展。
然而中国风险投资的法律环境并不完善,尤其是知识产权、公司制度、合伙方式等。应该说,中国的法律体系还需要进一步的修改以适应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风险投资的合伙制、基金制、流动性等没有至今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目前根据中国全国人大对于《公司法》的修改草案中,关于取消公司投资限制,新增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用知识产权、股权等无形资产出资和股票上市门槛降低等新的条例都将对中国的风险投资事业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
Venture Capital五个阶段的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扩张期、成熟期无不涉及到较高的风险,具体表现有项目的筛选、尽职调查、后期监控、知识产权、选择技术、公共政策、信息高度不对称、道德品质、管理团队、商业伙伴、财务监管、环境、税收、政治、沟通平台等。在西方国家,据不完全统计,Venture Capitalists(风险投资家)每投资10个项目,只有3个是成功的,而7个是失败的。正是因为这样,在风险投资界才会奉行“不要将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分散组合投资原则。“在高风险中寻找高收益”,可以说,Venture Capital具有先天的“高风险性”。
风险投资的目的不是控股,无论成功与否,退出是风险投资的必然选择,否则无法进入新一轮投资,而资金失去流动性就意味着失去了生命。引用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包括首次上市(IPO)、收购和清算。中国国内A股公司除了发起人股不流通以外,还有很长的上市等待期(如股改、辅导、券商通道限制、中国证监会审批等),这点对于高成长的科技企业来讲非常不利。根据不全面的估算,中国目前有几百家企业在排队等候在上海交易所挂牌,这种等待期间暗箱操作的可能很大,其不透明性对于没有特殊背景或没有超大规模的公司,特别是对于民营企业和高增长企业来说,是非常不公正的。
目前国内风险投资公司进行IPO的退出渠道主要有:以离岸公司的方式在海外上市;境内股份制公司去境外发行H股的形式实现海外上市;境内公司境外借壳间接上市境内公司在境外借壳上市;境内设立股份制公司在境内主板上市;境内公司境内A股借壳间接上市另外一种间接上市的方式就是境内公司A股借壳上市。
总的说来,从目前中国发展来看,通过国内的资本市场来进行风险企业的融资退出是比较困难的。因此,建立包含二板市场在内的类似NASDAQ或伦敦证券交易所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势在必行。
从风险投资的成功模式来看,最好的模式为:“高成长性行业(高科技等)+风险投资+二板市场”。从中国的现实情况看,尽管深圳证券交易所推出了中小企业板,但是距离形成真正的类似纳斯达克市场和伦敦证券交易所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或香港联交所的GEM二板市场,乐观得看,还有至少3到5年的时间。
中国应当建立以风险资本退出市场为核心的多层次风险资本市场,建立包括主板、创业板、场外交易体系和原始的股权市场四个层面在内的资本市场体系,才能更好地发展风险投资业和引入拓展非公开权益资本的新兴概念,为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和初创企业,尤其是科技性高成长性企业提供便利的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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