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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一个关于减资会计处理问题

目前,碰到这样的一个案例,拟上市主体年初时的注册资本为6个亿,公司高层认为6个亿注册资本太大,导致每股收益太低,故在今年三月份向工商局申请减资2亿,但公司股东并未拿回2个亿的减资款,因此公司财务就将2个亿减资款计入资本公积,这样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是否2个亿减资调账至其他应付款?急盼赐教!

如果调整到应付,对公司资产负债表没毁灭性打击?减资过程上说应该是做实际回购支付的,但是如果股东明确表明不想要钱,可以开个会,写个决议,说同意将减资款按各自持股比例投入公司,但是不是能全额计入资本公积就不好说了。如果是我做这个项目,我会让公司减资3个亿,然后1股3元价格再增资,最后4个亿注册资本,增加2亿元资本公积.账目上,是应该阶段性走一下其他应付,但是最好不要留到期末,不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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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楼上,现在就担心减资会计处理不好,会导致股改的净资产出资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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