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223283
- 帖子
- 283
- 主题
- 130
- 注册时间
- 2011-7-11
- 最后登录
- 2013-8-19
|
拟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美容器械提供商。
相比传统销售模式,该公司采用免费提供美容器材给签约的美容院,并与美容院分享单位美容器械所带来的收入。为防止美容院隐瞒实际收入,该公司采用专用IC卡刷卡消费模式,也就是美容院以一定折扣向该公司先购买IC卡,然后再加成把IC卡销售给终端客户。
目前公司在把IC卡销售给美容院时先采用预收性质,采用的收入确定方式是: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待顾客最终和美容院签署售卡协议后,销售确认单返回该公司时再确定收入,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
请问 该模式是否有任何财务风险,发审委会认可这种收入确认方式么?多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