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原创 近读《黄范章:不应把股份制跟公有制划上等号》(中国改革论坛-改革专题2004-10-21)一文,得知黄范章先生关于股份制的看法。在这里我想说的是,本人同意“股份制不等于公有制”这一观点,但并不认为股份制是公有制实现的主要形式或“好形式”。
一,股份制的性质和特征
我们要讨论股份制与公有制的关系,首先要弄清股份制的性质和特征。
那么,股份制的性质是什么呢?
1,股份制是以资产所有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资产所有权的企业制度
股份制是一种什么样的制度呢?从股东大会、董事会的管理体制我们不难知道,股份制是以资产所有者--股东为主体的企业制度。它所推行的基本原则是“谁投资经营”或“谁投资谁管理”。股份制企业管理体制所体现的不是别的,就是资产所有者当家作主;另一方面,从股份制的分配制度我们也不难知道,股份制实行的是按资分配,体现的是“谁所有谁受益”的资产所有权。资产所有者当家作主就是对劳动者当家作主权利的根本否定;按资分配就是对按劳分配的直接否定。以资产所有者为主体,体现资产所有者当家作主和按资分配权利的基本制度,只能是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制度。反过来说,如果以资产所有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资产所有者当家作主和按资分配的经济制度不是资本主义制度,那么,还有什么可以称之为资本主义制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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