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II(B)操纵市场(Market  Manipulation):操纵市场(Market Manipulation)。会员和考生不得从事歪曲价格或人为抬高交易量试图误导市场参与者的行为。
考点提示:
1、 不能散布谣言,以影响股价;
2、 不得人为通过操纵股票交易量和价格,达到操作市场目的;在做市商制度下,为提供市 场流动性的买卖不在此列。
[条例详解]
这条准则适用于以欺骗市场为目的的、以扭曲金融工具的价格设置机制为手段或者依靠取得一个控制权的头寸以操纵一个相关的衍生品或者标的资产本身价值的交易。传播谣言也是禁止的。
【案例分析】
案例1:
Matthew  Murphy是Divisadero证券公司的分析员,该公司最重要的经纪客户中有很多是对 冲基金。在公布季度报告的前两个交易日,Murphy告诉他的销售队伍,他准备发出一个关于 Wirewolf Semiconductor的研究报告,包括如下的观点:
(1)季度的盈利很可能低于管理层的 预期。
(2)每股盈利将比市场预期低至少5%(很可能超过10%)。
(3)Wirewolf的受人尊敬的首席财务官可能加入另外一个公司
由于Murphy知道Wirewolf公司已经进入了公布季度盈利的“沉默期”•(即不会对市场的谣 言进行辟谣),Murphy别有用心的选择了公布这个报告的时间,来用这些负面的消息刺激市场,以给Wirewolf公司的股票造成很大的下行压力,从而为Divisadero公司的对冲基金客户牟利。
评论:
Murphy违反了准则II(B),因为他试图制造人为的价格波动,来对Wirewolf公司的股票的价格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另外,由于他的推介没有足够的根据,他还违反了准则V(这条 准则在后面会具体讲到)

案例2:
Sergei  Gonchar是ACME期货交易所的主席。该交易所准备引入一个新的债券期货合约。为了让投资者、交易员、套利者、套期保值的人等等来使用这个合约,该交易所打算向他们证明,该合约有着最好的流动性。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交易所和其成员达成协议,这些成员保证在一段时间之内,在这个合约上完成巨大的一个最低交易量。作为回报,交易所对这些成员的普通佣金给予一个显著的折扣。
评论:
市场的流动性理论上是由做市商的义务来决定的,但是实际的流动性一般是由交易量和买
卖价差来衡量的。在流动性方面误导参与者的行为是违反准则II(B)的。在这个例子里面,投资者被有意的误导,来相信他们选择的合约有着最好的流动性。而在交易所和其成员协议期结束之后,如果交易所的策略没有奏效,投资者将会看到成交量大幅萎缩。但是,如果ACME期货交易所完全披露了他和其成员之间关于在初始引入阶段抬高交易量的协议,就没有违反准则II(B)。在这种情况下,ACME期货交易所的目的是给予投资者更好的服务,而不是伤害投资者,在这样的目的下,可以进行一些提高流动性的策略,但是这些必须被完全披露。

案例3:
一个会员想要卖出其管理基金下的一些流动相对较差的股票。他在该基金和他所管理的其
他基金之间买卖该股票以造成股票活跃的假象和股价上涨,这样会减轻卖出全部头寸对市场的影响,基金的投资者将会得到较高的收益。
评论:
这个交易行为目的是误导市场参与者,所以违反了道德规范。基金投资者通过这个交易行
为获利的事实并不能改变这个交易的违规性。

TOP

III.对客户和潜在客户的责任(Duties  to  Clients)
III(A)忠诚,审慎和谨慎(Loyalty,  Prudence,  and Care):
会员和考生有忠于客户的责任,必须保持合理的谨慎,做出审慎的判断。会员和考生必须
依客户利益行事,将客户利益置于雇主或个人利益之上。
考点提示:
1、 识别实际的客户,例如养老基金;
2、 应根据客户实际需求来对投资组合进行管理;
3、 “软美元”制度;
4、 代理投票
【条例详解】
会员成员应以谨慎态度并在合理的范围内,专注、专业、勤勉地进行各项投资活动。并以根据客户的投资要求对风险和收益进行比较和权衡,并尽量避免客户承担损失。 会员应以客户的利益为上并能够识别实际客户(Identifying  the  actual  investment
client)。例如一些管理养老基金的机构或许委托投资人对其资产进行管理。在这里,养老基
金的管理层并不是投资人要维护利益的客户,享有养老金账户权益的个人才是投资人切实的关注利益的实际客户。
应根据客户需求来管理客户的投资组合(Developing  the  client’s  portfolio)。投资
人应根据客户特定要求来管理投资组合,例如一些机构可能限制在烟草或军工行业的投资。
“软美元”制度(Soft  commission  policies)。软美元制度是CFA2级道德考试的重要内容。在这里大家要知道,所谓的“软美元”就是将账户交给经纪人买卖股票时所产生的回扣或
提供的特别服务(为了争取业务,经纪人往往通过佣金回扣或提供研究报告等增值服务。这些内容统称为“软美元”)。“软美元”是属于客户的资产。因此投资人应将这些资产应用到客
户身上或使客户受益上(例如获得的研究报告有利于投资人提高业绩等)。如果投资人将属于客户的“软美元”用于其他客户或自己的机构(如接受经纪人提供的与投资决策无关的办公设备等)则是违反了本条例。
代理投票(Proxy Voting Policies)。投票权也具有一定的价值,因此投资人参与投票要
代表客户的利益。当然,在平衡成本收益的情况下,投资人也不需要参加所有的投票(例如可能持股很少,若参加投票可能需要聘请其他专业机构进行调研等,成本效益不匹配)。
【合规流程】
定期向客户汇报账户状况(Regular account information)。应至少每季度一次,向客户提交处于受托管理之下的所有证券和所有的借贷交易明细清单。
取得客户批准(Client  approval)。在某些交易存在疑问时,应取得客户的同意。
推荐公司在制定关于受托责任的政策和流程的时候,处理好下面这些问题:
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为客户建立投资目标。根据客户的需要和背景状况、投资的基本特性或者投资组合的基
本特征来考虑投资组合的适宜性。
        分散投资。会员应使投资多样化,以降低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但与客户签订的协议
中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
        在涉及投资行为的时候,要公平对待所有的客户。
        披露利益冲突。会员应向客户充分披露实质性的潜在利益冲突,以便客户对上述利益冲
突进行充分评估。
        披露报酬安排。会员应向客户充分披露其在与客户相关的所有投资活动中所获得的报酬
安排情况。
        在行使代理投票权的时候,要以客户和最终受益人的利益为重
        保守机密。会员应为客户保秘密。
        力求做到最好。例如最低的佣金和最好的执行等。
        一切以客户的利益为重。

【案例分析】
案例1:
First  Country银行是Miller公司养老金基金的信托人。Miller现在是Newton公司恶意收购的目标。为了阻止 Newton公司的收购,Miller公司的管理层劝说First  Country银 行的投资经理Julian Wiley,用该公司的雇员养老金基金账户在公开市场收购Miller公司的股 票。Miller公司的管理人员暗示,如果Julian Wiley答应他们的要求,Miller公司会感激First Country银行,并可能将其他的账户放在该银行托管。尽管Julian Wiley认为Miller公司的股票 已经被高估,因此从投资角度上来说不应该买入,但是他仍然购买了Miller公司的股票来支持 现在的管理层,以维持和Miller公司良好的关系,并期望着更多的业务机会。大量的股票购入 抬高了Miller公司的股票价格,因此Newton公司收回了恶意收购的计划。
评论: 准则III(A)要求成员或者考生,在评价一个收购行为的时候,应该完全依该养老基金的参与人、受益人的利益行事。为了达到这个要求,成员或者考生必须仔细的对比一个公司的长期 前景,收购行为带来的短期前景以及投资于其他地方的机会。Wiley,在代表他的公司First Country银行进行投资时,明显违反了准则III(A),因为他在用该养老金来支持现在的管理层的 时候,很可能给该养老金的参与者以及公司的股东带来了损失,而给自己带来了利益。作为一 个投资经理,最重要的原则是一个投资决定对这个养老金是否合适,而不是这个投资决定是否 会给Wiley本人或者他的公司带来好处。

案例2:
Emilie  Rome是Raget信托公司的信托员。Rome的上司负责审查Rome的信托账户的交易,以及Rome自己的私人股票交易的月度报告。Rome几乎只用一个经纪人Nathan Gray来交易信托资金账户。作为回报,当Gray作为股票的做市商的时候,对于Rome私人的股票交易,Gray给与了一个比Rome的信托账户(即客户的账户)和其他投资者更加优惠的佣金价格,以及更高的出售价格。
评论:
Rome很明显违反了她对信托账户顾客的忠诚,因为她使用Gray的账户的原因是为了换取自己私人账户更加优惠的佣金价格,以及更高的出售价格。

案例3:
一个会员使用一个价格相对较高并且研究水平和执行能力一般经纪人做客户账户交易,经
纪人为会员公司支付租金和其他管理费用作为回报。
评论:
会员使用了客户的服务佣金并没有有利于客户,并没有给客户带来最优的价格和操作,这
违反了道德准则。

案例4:
为了从经纪人那里得到客户资源,会员Kate将账户交给经纪人管理作为激励,而从经纪人
得到更多的客户资源。
评论:
如果经纪人没有提供最优价格和交易操作或者将交易交给经纪人没有披露给客户,这都违
反了道德准则。除非客户给出了指定某经纪人的书面说明,并且他们知道他们这个决定对他们账户的影响。总之,会员要履行为客户寻找最优价格和质量的义务。

案例5:
Seddney负责管理投资组合,他的投资管理收入主要决定于其给公司带来的交易佣金数额。为达到他所在公司所要求的最低佣金标准,他尽量增加其客户的证券交易量。尽管他 为客户进行的证券交易是合理的,且涨跌幅度也在客户所要求的范围内,但交易的具体数量明 显超过了客户投资目标所需要的数量。
评论:
由于Seddney的行为实质上是用客户的资产来满足其自身及其所在公司的要求,因而其行为违反了执业操守标准Ⅲ(A)的规定。

案例6:
Monica是一家咨询公司的证券分析师,其研究领域主要针对亚洲地区的股票。基于工作上的需要,她决定近期到韩国进行实地考察,并由A公司提供赞助。A公司是一家研究公司,并在 纽约设立了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的分公司。通过A公司的安排,证券分析师可以会见韩国银行的官员、政府部长和当地的企业代表。为了获得A公司的资助和其他帮助,在未征询其上司的意见且不了解该公司的相关业务能力的情况下,便决定与A公司合作,A公司将其获得的部分佣金收入用于支付Monica的旅行费用。
评论:
由于莫尼卡没有向其客户披露旅行费与支付佣金之间的联系,且未基于其客户利益寻求最
理想的价格和执行方式,因而其行为违反了执业操守标准Ⅲ(A)的规定。

TOP

III(B)公平交易(Fair  Dealing):
公平交易(Fair  Dealing)。会员和考生进行投资分析、提供投资建议、采取投资行动或从
事其他专业活动时,必须公正客观地与所有客户进行交易。
考点提示:
1、保证所有客户公平对待;若自己的亲属帐户是作为普通客户身份,则无需在其他客户之
后进行交易;
2、 发布投资报告要同时向所有客户发送,保证公平;
3、替客户交易,也要保证所有账户公平,例如热门的IPO等;
【条例详解】
这里的公平(fairy)是指会员应当注意在提供投资建议和进行投资过程中避免对特定客户的歧视或对某些客户的特殊优待。
投资建议(Investment Recommendation)。公平(fairy)并不等同于平等(equal),这是因为会员不可能对所有客户都提供完全相同的服务时间。每一名客户都有其不同的投资需求、投资标准和投资目标,因而不可能所有的投资机会都适用于特定客户。会员还有可能基于客户额外支付的报酬向客户提供更具深度和包含个人见解的投资咨询服务。根据本执业操守标准的相关规定,会员可以将其为客户提供的服务差别化,但上述差别服务不得对其他客户产生负面影响。此外,会员还应将差别服务的事实向其他客户及潜在客户作必要的披露。
投资活动(Investment Action)。会员必须保证每一名客户都公平地享受基于该会员所提供的投资建议进行投资活动的机会。会员应鼓励其所在公司建立必要的业务流程避免歧视性的
信息披露,并且应当事先告知客户其将收到的信息的基本类型。例如某些热门的IPO,如果获得的配额不足以满足所有适合的帐户要求,那么投资人应该按照一个事先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确保公平。
  当客户面对每个投资建议采取相应投资行动时,应该给予所有的客户一个公平的机会。如 果顾客不知道投资建议发生了变化,在接受顾客的买卖指令之前,应该告知顾客这个投资评级 的变化。
【合规流程】
        限制信息发布范围。会员应在公司内尽可能限制在投资建议发布前的知情人数。
        缩短从提交报告到公司决定进行信息发布之间的时间间隔。会员应在尽可能缩短从提交
报告后,公司内部的审查和讨论时间。
        统一信息发布时间。会员应建立相关程序,以保证其客户能够在大体相同的时间内收到
其所提供的投资建议,从而保证客户在接受投资咨询服务方面的公平性。
        保留客户及其资产的清单。会员应保留一份列明其客户及其所持有的股票或投资具体内
容的清单,以便适时通知向客户提供的投资建议。
        建立书面的交易分配程序。会员应建立一套交易分配程序,以保证客户的交易执行更具
效率和公平;使交易内容和客户账户情况的记录更为准确。
        对交易分配程序的披露。会员应向客户明确告知其向各个客户分配交易配额的相关程
序。还需注意的是,即使会员已就交易分配程序有关事宜向客户作了充分说明,也不得以此为理由从事对某些客户有失公平的交易分配活动。
        会员应定期对其交易账户进行审查,以确保没有给任何客户以特别优待,且其所从事的
        各项投资活动均符合客户的相应投资目标。
        披露服务收费标准。如果会员针对不同等级的服务制定了不同的收费标准,则应就该事
实向客户充分说明。

【案例分析】
案例1:
Adley Ames是一个知名的、受人尊重的分析员,负责跟踪计算机行业。在他的研究过程中,
他发现一个不太知名的、股票在场外交易(Over-the-counter)的小企业,刚刚和一些他负责研
究的一些公司签订了数额巨大的合同。在大量的调查之后,Ames决定写一个针对该公司的报告,并做出买入推荐。在这个研究报告还处在被公司审阅准确性的阶段时,Ames和他几个最好的客户进行了一个午餐会来讨论这个推荐的计算机公司。在午餐会上,他提到了他的买入建议,而按照日程,该建议在下星期初才会被发送到公司的所有客户手中。
评论:
Ames违反了准则III(B),因为在投资建议被分发到所有的客户之前,Ames把买入的建议在
午餐会上告诉了部分客户。

案例2:
Spencer Rivers是XYZ公司的总裁。由于一家银行的混合型基金(Commingled  Fund)在之前
五年的表现非常好,Spencer Rivers将他的公司养老基金转移到这个银行。几年之后,Rivers
将这个养老基金的表现和该银行的混合型基金比较。他非常吃惊的发现,尽管两个账户有着相同的投资目标和相似的投资组合,他的公司的养老金基金表现远不如该银行的混合型基金。在和基金经理的下次会谈中,他对这个结果提出了疑问。Rivers被告知,作为一个政策,当一个新的证券被放到“买入推介”列表的时候,养老金基金经理Morgan  Jackson,总是先为混合型基金购买,然后再按照比例为其他的养老金账户购买。类似的,当一个证券被放到卖出推介列表时,总是先卖出混合型基金里面的股票,然后再卖出其他的养老金账户中的该股票。Rivers还得知,如果该银行没有办法得到对所有账户来说足够多的新发行股票(特别是对于热门的股票),该银行的政策是把得到的新发行股票只放到混合型基金里面。 看到Rivers对该解释很不满意,Jackson马上说,在买卖方面,非委托授权养老金账户和个人信 托账户的优先级比全权委托养老金账户低。另外,Jackson说,XYZ公司的养老基金有在混合型 基金里面投资5%的机会。
评论: 该银行的政策没有公平地对待所有的客户。通过将混合型基金优先于其他的基金账户买卖的行为,Jackson本人也违反了对客户的责任。Jackson必须系统性的对所有客户公平对待的方式来执行买卖交易。另外,交易的配置流程必须在开始(而不是被客户事后追问)的时候披露给所有客户。当然即使是开始时候做了披露,公司的政策的不公平性并没有变化。

案例3:
Joey是A公司的投资主管,B公司是A公司的一个主要客户。B公司近期通知A公司,如果其投资业绩没有明显改观,则该公司将选择其他的公司管理其投资。在收到B通知不久,Joey购进了几家公司的抵押担保证券。由于当时Joey正忙其他几宗股票交易,他没有对上述证券交易进行分配。几天后,当Joey着手分配上述交易时,他发现其中的几只股票的价格已经大幅上涨,而另一些则出现下跌。肯尼斯决定将其中已获利的交易分配给B公司而将其他带来亏损的交易分配给其他客户公司。
评论:
由于在投资活动中没有公平对待其客户,Joey违反了执业操守标准Ⅲ(B)(公平交易)。因
为按照规定,在执行交易以前就应对交易进行分配,或制定相应的交易分配规则。此外,Joey
还应向客户披露相应冲突,在向客户进行披露后,他还应获得客户的书面授权,以便从事上述可能给客户带来潜在不利影响的证券交易活动。

案例4:
A公司公开向证券分析师表示,对于预期本季度每股盈余仅为3美元的观点是可以接受的。
其中一名证券分析师—Ross相信,该公司管理层的上述做法将会带来意外的好处:当在季度末公布真实的每股盈余数字时,如果明显高于之前证券分析师所给出的预期,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推高股价。证券分析师Ross私下里通过深入的研究和讨论所得出的每股盈余数字明显高于3美元。尽管Ross在向所有客户提供的书面研究报告中均载明该公司的本季度预期每股盈余为3美元,但她私下里告诉她的几位大客户,该公司的实际每股盈余很可能高于该预测值,并建议他们买进该只股票。
评论:
Ross的上述行为显然没有做到在信息发布方面公平对待所有客户,从而违反了执业操守标
准Ⅲ(B)(公平交易)的规定。

案例5:
Lara通过电子邮件向其所有客户提供投资建议,然后,他通过电话与其中位主要客户详细
讨论投资建议的细节。
评论:
由于在与有限的几名客户探讨投资建议细节之前,劳伦已向所有客户发布上述投资建议,
因而他的行为并不违反执业操守标准III(  B)(公平交易)的规定。上述客户之所以获得Lara
所提供的额外服务,通常是因为向她支了较高的佣金费用或将较多的资金交给他管理。相反,
如果Lara在向客户发布上述投资建议之前就向其几位主要客户提供了上述额外服务,则他的行为将违反执业操守标准有关公平交易的规定。

TOP

III(C)合适性(Suitability):
1、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时,会员和考生必须:
a.  在做出投资建议或采取投资行动之前,适当地询问客户或潜在客户的投资经历、风险与
利润目标、财务约束条件,并且必须定期地重新评估和更新此信息。
b.  在做出投资建议或采取投资行动之前,确定此项投资适合客户的财务状况,符合客户的
书面目标、要求和约束条件。
c.  根据客户的投资组合角度,判断投资的适当性。
2.  当会员和考生负责管理投资组合,使其符合特定的要求、战略或风格时,他们提供的投
资建议或采取的投资行动必须与规定的投资组合目标和约束条件保持一致。
考点提示:
1、 应严格按照客户的背景情况等,制定合适的投资策略,并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执行操作;
2、判断投资时,应从投资组合的整体情况来判断是否合适;
【条例详解】
当会员负责根据一个特定的委托书、投资策略和投资风格来管理一个投资组合的时候,所
提出的投资建议和采取的投资行动都必须符合这一投资组合明确要求的目标和限制条件。本条执业操守标准要求会员在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时应充分考虑客户的实际需求、具体情况和投资目标。
在从事投资活动前,会员必须事先充分收集客户的相关信息。具体来讲,需要收集的信息
包括客户的财务状况、与投资决策有关的个人信息(如年龄和职业等)、对投资风险的态度以及投资目标。上述信息应与投资意向(Investment  Policy  Statement,IPS)的相关内容保持一致。如果不了解客户的上述信息,则会员显然无法就某项投资适合于特定客户作出有效判断。
此外,在投资意向书中还应载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会员和客户应至少每年对投资意向表审查一次。
某些投资经理并不直接面对客户服务,例如某些指数基金经理。这些投资人要严格按照基
金的约定进行投资。
【合规流程】
会员应将每一位客户的需求和具体情况,以及客户的投资目标明确写入投资意向说明书
(IPS)中。在为客户制定投资策略时,会员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        客户的身份:
①客户的类型和特征;②是否存在共同受益人;③管理资产占客户总资产的大致比例。
(2)        投资目标:
①收益目标;②风险承受程度。
(3)        投资约束:
①流动性需要;②预期现金流;③投资资金;④资金回收时间;⑤税务负担;
⑥制度和法律环境;⑦投资者的偏好、禁令和特别需要;
⑧与确定代理人有关的义务和指导内容。
(4)        衡量投资业绩的具体标准。
会员还应定期就客户的投资目标和限制的有关信息进行更新,以确保其为客户所提供服务 的合适性。会员应当经常性地将客户的限制性要求与投资收益的预期加以比较,以实现合理的资金分配。

【案例分析】
案例1:
Green是一名投资顾问,他有两位客户:Tom,60岁;Henk,40岁,这两位客户的收入水平大致相当,但由于Tom具有较大的资产基础,因而可以在更大程度上承担风险。相应地,Tom更 愿意将他的部分资产用于激进型(高风险型)投资,而Henk则更倾向于保守型投资,以获得相对较低但更有保障的投资收益。对于这两位客户,Green均建议他们将总投资中的30%用于购买高科技公司发行的零息债券。
评论:
对于愿意承担较高投资风险的Tom来说,上述投资建议是合理的;但对于Henk来说,上述投资建议则具有过高的风险性。因此,格林的投资建议没有充分考虑到客户的具体情况和投资目标,从而违反了执业操守标准Ⅲ(c)合适性的规定。

案例2:
Lucy是一名投资顾问,她建议一名风险厌恶型的客户将他的资金用于购买股票期权。上述
投资建议的目的在于提高布朗的收入,并防范未来证券市场行情对其投资组合的不利影响。Lucy向布朗说明了进行上述投资会产生的所有结果及其包含的风险。
评论:
在确定一项投资是否符合特定客户的情况时,最需要考虑的是客户投资组合的整体特点,
而不能仅局限于单笔交易。在本例中,Lucy充分考虑了客户投资组合的整体特征,并对客户进行了全面的解释,因而符合执业操守标准Ⅲ(c)(合适性)的规定。

案例3:
在与Brown的一次日常交流中,A公司的投资经理特别留出一定的时间用于讨论他当前需
要和状况。在交流过程中,这些投资经理发现Brown的情况在近期发生了显著变化:由于刚刚获得了其叔叔的一笔遗产,Brown的净资产总额增长了大约5倍。
评论:
一般来讲,在资产总额大幅增长后,客户的投资能力和风险承受程度将显著增强,其所要
求的投资回报率也会相应降低,从而意味着客户的财务状况发生了明显变化。相应地,负责管理其投资的投资经理应当及时修改其投资政策:举例来讲,投资经理可以适当增加客户投资组合中股票的投资比例,或将原来主要投资于保守型股票的投资政策改为主要投资于激进型股票。

案例4:
Linda是一家保险公司的投资主管,目前他致力于将公司的投资组合分散化,并提高其收益。
根据公司的投资意向书(  IPS),投资组合应当由高流动性资产(如政府债券、国际债券和信用评级较高的公司债券)组成。在这一时期,一家风险资本集团正在发行私募基金,并提供了颇具吸引力的预期投资收益率,但同时规定投资者在认购基金后的3年内不得赎回。在经过深入的分析后,Linda认购了该私募基金4%的份额,并使投资组合中的股票投资比例保持在限定的水平以内.
评论:
公司的投资意向书(IPS)明确要求投资组合应投资于高流动性资产,而Linda所认购的基金 规定3年内不得赎回,这显然违背原投资意向书的投资要求,因而Linda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执业 操守标准中有关合适性的规。尽管投资意向书通常会对投资目标作出较为详细的规定,但投资 经理仍需尽最大努力针对客户的性质和财务情况作出准确判断,进而提出最具合适性的投资建议。

案例5:
投资顾问Ann Waiters建议一个风险规避型的客户Brian Crosby在其股票投资组合中运用买
入看涨期权((Covered Call),这样做的目的在于提高Crosby的收入,并且在证券市场或者其他环境对其持有的投资组合造成消极影响的时候,抵消可能带来的投资贬值。Waiters告诉了Crosby所有可能的结果,包括:当股票价格上涨,看涨期权被执行时造成的一个附加税务负担,以及在股票价格大幅下挫的时候,他的投资组合失去保护的情况。
评论:
当考察一个投资的适宜性的时候,主要的焦点应该放在客户整个投资组合的特点上,而不
是单个的来考察这项投资。因此,整个投资组合的基本特性很大程度决定了一项投资建议是否充分考虑了客户的背景因素。因此,一项具体的投资,最基本的方面是那些影响整个投资组合性质的方面。在这里,Waiters恰当在投资组合的背景下的考虑了这项投资,并且详尽地向客户进行了解释。

TOP

III(D)业绩表述(Performance  Presentation)
当沟通投资业绩表现信息时,会员或考生必须做出应有的努力,确保该信息的合理、正确
和完整。
考点提示:
掌握夸大公司业绩的不同表现;
【条例详解】
会员必须避免对投资表现的错误陈述、避免在陈述他们自己或者公司的投资表现方面误导
客户(潜在客户),不能够对过去的表现和将来的期望表现进行不当陈述,不能够宣称或者暗指过去实现的回报率在将来也有能力实现。
本条执业操守标准的适用范围不仅局限于会员对其所管理的账户的业绩表述,还包括会员
应承担责任的任何业绩表述,例如,参与管理的共同基金的业绩情况等。
【合规流程】
鼓励公司采用全球投资业绩标准。这条准则的义务,也可以通过以下的要求来达到:
        在进行投资表现陈述的时候,考虑到听众对金融方面的了解程度。
        陈述一组类似的投资组合的业绩表现之加权平均值,而不是某个单一账户的表现。
        在计算历史表现的时候,包括已流失的客户的账户或是已关闭的不佳帐户。
        包括所有合适的披露,详细的解释结果的含义(例如,含有模拟计算的数据,手续费和手续费后的收益等)
        保留计算投资业绩时用到的数据和记录。
【案例分析】
案例1:
Taylor信托公司的Kyle Taylor,在其发给他的潜在客户的宣传材料上面提到Taylor公司过
去的两年里面普通信托基金的投资表现,并由此写到您能够期望得到稳定的高达25%年度复合增长率的投资回报。Taylor公司的普通信托基金在上一年确实增长了25%,但是这和市场大盘的增长一致。然而这个基金从来没有实现稳定的25%的年度复合收益率超过一年。该公司所有的信托账户在过去五年内的平均增长率只有5%
评论:
Taylor使用的宣传材料违反了准则III(D)  。 Taylor应该披露25%的增长率其实只持续了一
年。另外,Taylor没有包括除了普通信托基金以外其他的基金的的表现,就宣称整个公司的投资收益也高达25%。最后,由于Taylor宣称他的客户能够期望得到稳定的高达25%年度复合增长率的投资回报,他同时违反了准则I(C)一不当陈述。根据准则I(C),不能够宣称保证一个投资的收益。

案例2:
Aaron  McCoy是一个新成立的公司Mastermind  Financial  Advisors公司的股权投资组的副总裁和管理合伙人。Mastermind招聘Aaron  McCoy的主要原因是,他在G&P  Financial有着六年的良好投资纪录。在为Mastermind宣传和营销的过程中,McCoy制作了一个宣传材料,包括了他在G&P Financial公司里工作时在股权投资方面的良好表现。Mastermind的宣传材料,没有提到这个投资表现其实是McCoy在为前任雇主工作时实现的。这个宣传材料被分发到Mastermind的客户和潜在客户手中。
评论:
McCoy分发含有对历史表现的实质性不当陈述的材料,并因此违反了准则III(D)。准则III(D)
要求,成员和考生必须尽力保证关于投资业绩表现的信息是关于一个公司或者个人公平、准确、完整的陈述。总的来说,这条准则并不是禁止展示在先前公司里面管理基金实现的投资表现,但是前提是在陈述这些表现的时候,必须披露是在什么地方实现的、这个人在实现这个表现的时候具体起到了什么作用,承担了什么职责。如果McCoy选择使用他在G&P  Financial时候实现的投资表现,他必须对这个历史表现的来源做充分的披露。

案例3:
Dannia基于1992 - 2000年的投资回报情况选择了一些金融产品组成了一只基金。通过将这
段时间的投资回报数字构建了2000-  2008年的投资模型,丹尼尔得出了该只基金在这段时期内的模拟投资回报率。在其向潜在投资者广告宣传中包含了该基金产品在2000-2008年的投资回报情况,但并没有说明这些数字只是模拟分析的结果。
评论:
由于没有向潜在认购者明确说明其宣称的投资回报是模拟分析的结果,丹尼尔的行为违反
了执业操守标准Ⅲ(D)的规定。

案例4:
在向潜在客户的推介中,Jack向他们提供了几个公司任意账户组成的“复合投资组合
( composite)”在过去5年的投资回报,但是,该“复合投资组合”中仅包含符合公司设定的投资标准的有限的几个账户,此外,杰克通过调换该投资组台中的账户,从而获得更好 的投资回报。
评论:
由于向潜在客户发布误导信息,并导致公司的投资业绩情况不符合实际情况,杰克的行为违反了执业操守标准中有关不当表述的规定。在投资行业中,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投资管理者往往仅选择部分业绩情况较为理想的投资作为向潜在客户推荐的依据,上述行为通常违反了执业操守标准有关不当表述的规定。

TOP

III(E)保密(Preservation  of  Confidentiality):
成员和考生必须对现在的客户、过去的客户和潜在的客户的信息予以保密,除非该信息:
1.涉及非法活动,影响客户或潜在客户的利益。
2.按照法律需要进行披露
3.客户(潜在客户)同意披露该信息。
考点提示:
即使有人表示了解有关客户的情况是基于捐赠的原因,在未获得客户的同意下,投资人也
不应该透露客户的信息;
【条例详解】
本条执业操守标准要求会员为客户及潜在客户保守机密。具体来讲,包括:
(1)基于业务代理关系而从客户处获得的相关信息;
(2)基于投资咨询关系而从客户处获得的保密信息。
作为最基本的执业要求,会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相关法律要求会员在特定
情况下对客户信息加以披露,则会员的行为应当以相关法律规定为准。类似地,如果相关法律要求会员为客户保守机密,即使该机密信息与客户的违法活动有关,会员也不得泄露。如果会员无法确定其是否应对特定客户信息予以披露,则应当向公司律师或外部律师就上述事宜进行法律咨询。

【案例分析】
案例1:
Sarah Connor是Johnson Investment Counselors公司的金融分析师,并为城市的医疗中心
的信托人提供投资咨询。信托人给了她((Sarah)很多城市医疗中心的内部报告,内容涉及该中心的医疗建筑的更新和扩展。他们要求Connor来推荐一些投资,来实现捐赠基金的资本增值以满足未来需要的资本性支出。一个当地的商业主Thomas  Kasey找到Connor,表示他正在考虑给城市医疗中心或者另外的一个当地的医院一笔大额的捐助。他希望了解两个医疗机构的建设计划,但是他不愿意直接和信托人(即医疗中心)对话。
评论:
城市医疗中心的信托人将内部报告交给Sarah Connor,是为了让Connor提出如何管理捐赠
基金的建议。因为报告里面涉及到的内容明显是机密的,且在她和客户保密的范围内的,因此,根据准则III(E)  ,Conner必须拒绝商人Thomas  Kasey的请求。

案例2:
David Bradford为一个经营房地产开发的家族企业管理财产。他同时管理该家族的几个成 员以及公司的管理人员(包括首席财务官)的私人投资组合。根据该公司的财务记录,以及他观 察到该首席财务官一些可疑的行为,Bradford相信该首席财务官挪用了公司的钱财,并转移到 自己的私人投资账户上。
评论: Bradford应该征求他的公司的合规审查部门或者外部的法律顾问的意见,来确定相关的证券法规是否要求报告该首席财务官的可疑的财务记录。(CFA道德标准和职业行为准则并不强制要求向监管机关报告)。

案例3:
Charles是某信托公司的投资经理。他的一位客户——Bruce正计划将一笔资金用于慈善捐
款,以减少其所得税支出,并将上述信息透露给Charles以征询他的意见。在业余时间,查尔斯还负责当地的一家慈善机构的财务工作,并正在筹划一年度的募捐活动。于是,Charles建议该慈善机构的负责人与Bruce取得联系,以获得他的捐款。
评论:
尽管Charles试图帮助慈善机构获得捐助是一种善意的举动,但由于他向慈善机构透露了该
客户的机密信息,因而违反了执业操守标准Ⅲ(E)(保守机密)的规定。

案例4:
David负责管理政府的养老金账户。一天,政府官员到其办公地点,审查其管理的养老金账
户的资金情况。他们告知David,他所在公司的纳税情况正在接受审计,养老金账户也在进行审核。在在两天前,曾得知该养老金账户存在超额支出。于是,他就该情况咨询了他所在公司的法律顾问,并获悉公司有可能已违反了税收和信托法规。
评论:
David应当向其雇主公司告知该情况,并与其雇主公共同采取行动弥补上述过失。如果弥补
措施不能奏效,则他应与其雇主公司寻求法律咨询。若情况得不到改观,David应有保留有关违规记录的义务并考虑从其所在公司辞职。

TOP

IV.对雇主的责任(Duties  to  Employers)
IV(A)忠诚(Loyalty):
在与自身雇佣有关的事务方面,会员和考生必须依雇主利益行事,不得剥夺雇主占有其技
能的权利,不得泄漏机密信息,不得从事其他损害雇主利益的行为。
考点提示:
1、 特别注意掌握雇员在离职的情况下,如何才算是不违反条例;
2、 注意雇员要从事兼职业务,应该如何做才算不违反条例。
【条例详解】
本条执业操守标准要求会员通过避免从事使雇主公司蒙受损失的行为,以达到维护其雇主公司利益的目的。尽管会员对其雇主公司负有上述忠诚义务,但在任何时候会员均应将客户的 利益置于其雇主公司的利益之上。基于本条执业操守标准,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执业操 守标准的前提下,会员应遵守本执业操守标准并不意味着无条件地将雇佣公司的利益置于会员 的个人利益之上,也就是说,本条执业操守标准并不要求会员将工作置于首要地位,而将其个人和家庭责任置次要地位。当出现个人事务影响其日常工作时,会员应就如何处 理二者之间的关系与雇主进行充分交流。

1) 雇主责任。协会鼓励会员向雇主提供一份道德规范和职业行为准则。虽然不强制要求 雇主采纳CFA协会道德规范和职业行为准则,但是雇主也不应该制定违反有关道德规范的制度。
雇主也应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应该制定违反职业道德的奖励机制。
2) 兼职。本条执业操守标准禁止会员从事与其雇主利益存在冲突的个人行为。尽管本条
执业操标准并不禁止会员在被雇佣期间为其他公司客户提供个人服务并收取相应报酬,但上述活动必须事先征得其雇主的许可,并应告知雇主服务的时间,服务内容及获得报酬等。
3) 离职。当会员准备离职时,会员仍应继续基于其雇主利益从事各项工作,并且在正式
离职之前,不得从事与其工作职责相违背的业务活动。具体来讲,可能构成违背其工作职责的行为包括:(1)盗用商业机密;(2)滥用机密信息;(3)在正式离职之前为其即将就职的公司或从事的业务领域招揽顾客;(4)自行交易(利用公司的商业机会或信息,用自己的资金进行投资活动并将所得收益据为己有),(5)窃取公司客户名单。

一般来讲,在不违背其雇主所承担的忠诚义务的前提下,一名即将离职的雇员在正式终止 与其雇主的雇佣关系之前,有权为其将来所从事的职业做必要的准备和安排。即使其将要从事 的职业与目前的职业存在竞争关系,该雇员仍享有上述权利。但是,当会员准备离职时,不得 从事谋求劝说其原雇主公司的客户到其即将就职的新雇主公司进行业务往来的活动。此外,除 非获得原雇主公司的书面许可,会员在离职后不得将原雇主公司的文件或复印件交给新的雇主 公司。
  一旦会员离开其所在公司,则其在被雇用期间所获得的各项技术专长和经验就不再属于 “机密信息”或“专有信息”。类似地,除非法律或相关协议另有规定,仅限于与原公司客户 范围和客户姓名有关的信息也不属于机密信息之列,会员在新公司使用其在原公司工作岗位所 获得的各项工作经验和信息,并不违反本执业操守标准,但是,除非已获得原雇主公司的许可, 会员应删除其储存在家庭电脑中的原公司资料和原公司的工作成果。此外,如果会员与原雇主 公司的客户进行联系,只要联系信息不是来源于原雇主公司的档案文件,并且不违反其与原雇 主公司签署的非竞争协议,则该行为就不构成对本执业操守标准的违反,除非协议另有规定, 会员在离职后有权根据原雇主公司的非保密信息与原公司的客户进行联络。
4)举报。不管是会员个人利益还是雇主的公司利益,均不能超越维护客户利益和资本市场 诚信的要求。因此,在某些情况下,会员的行为是站在雇主的对立面,如当雇主违反有关法律 或从事欺诈行为时,雇员有义务根据法律要求提供有关工作记录或检举其雇主的不良行为。

【案例分析】
案例1:
James  Hightower为Jason投资管理公司工作了15年。他从一个分析员干起,并逐步承担了更大的责任,现在是该公司的资深投资经理和公司的投资政策委员会的成员。Hightower决定离开Jason投资公司,并开创他自己的投资管理业务。Hightower注意不跟Jason公司任何的客户提起他准备离开的事情,以免被控告在离开公司之前争取Jason公司的客户,违反了他对Jason公司的责任。Hightower准备复印并带走他在Jason公司期间开发或工作用过的文件和资料,包括((1)客户名单,包括地址,电话号码,以及其他的相关信息;(2)客户的账户明细;(3)向潜在客户宣传公司用的材料样本,其中包括Jason公司投资纪录;(4)Jason公司的推荐证券清单;(5)决定资产配置的计算机模型;(6)股票选择时用的计算机模型;(7)Hightower自己做分析员的时候开发的、储存在私人的电脑上的电子表格(Excel  Spreadsheet),该电子表格是用来分析股票价值的。
评论: 除非获得了雇主的同意,离开雇主的雇员不能够带走雇主的任何财产,包括书籍、记录、以及其他的材料,也不能够影响他们雇主的业务机会。带走雇主的任何资料,即使这些资料是 由该雇员本人准备的,也违反了准则IV(A)。
案例2:
Dennis Elliot公司雇用了Sam Chisolm,而Sam Chisolm之前曾经在一个竞争对手的公司工
作。Chisolm在那个公司工作了18年之后离开。当Chisolm开始为Elliot公司工作的时候,他希望联系他以前的客户,因为他熟悉那些客户,而且相信他熟悉的那些客户都会跟着他到新的雇主公司。如果Chisolm和他之前的客户联系,他是否违反了准则IV  (A)?
评论:
这个案例很好的说明了要和之前的客户联系,怎样才算是不违反职业道德准则的。因为客
户的纪录是公司的财产,未经之前的雇主许可,通过客户清单,或者从之前雇主处得到的其他信息,联系之前的客户是违反职业道德规范IV(A)的。另外,和之前的客户交往的程度还可能受到雇员与前雇主签订的“非竞争性协议”的管制。但是,当雇员离开公司之后,关于之前的客户的名字这样的简单信息一般来说不是机密,就像从前面一个雇主处得到的经验或者知识不是机密信息。道德规范和专业行为准则并不禁止在新的雇主处运用从前面一个雇主处得到的经验或者知识,也不禁止联络之前雇主的客户(假设没有“非竞争性协议”的存在)。雇员在离开前雇主之后,可以使用公开的信息来联络前雇主的客户,而并不违反准则IV(A)。总而言之,当“非竞争性协议”不存在时,只要Chisolm在加入Elliot公司之前仍然履行对前雇主的义务,离开前雇主之前没有去争取其客户,并且没有在未经前面雇主的许可下使用前雇主的材料,他就没有违反道德规范和专业行为准则。

案例3:
Ann刚从某大学毕业不久,并且正在申请CFA资格。目前她在A公司实习,并且不从该公司领取任何薪水。A公司正在试图使公司的业绩表述符合GIPS标准,并安排她从事该项工作。在A公司实习期满后,她被B公司正式录用。B公司也在试图使业绩表述符合GIPS标准。在离开A公司之前,她将参与编制的公司软件复制下来,以便将来在B公司工作时使用。
评论:
尽管Ann并未从A公司领取薪水,但考虑到她在开发上述软件时使用了该公司的相关企业资源,并且被视同为A公司雇员,从而其上述复制公司软件的行为违反了执业操守标准Ⅳ(A)(忠诚)的规定。

案例4:
约翰在A公司工作l5年后,从该公司辞职后,就职于一家与A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新公司(B公司)。在B公司工作以后,他与其在A公司工作时的客户取得联系,并建议这些客户把相关业务交给B公司。
评论:
考虑到客户资料是公司的重要财产,在未经原雇主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使用原公司客户资
料的行为都构成了对执业操守标准Ⅳ(A)(忠诚)的违反。此外,很多公司会与雇员签订非同业竞争协议,规定雇员在离职后不得与原公司的客户取得联系。还需要指出的是,如果相关信息仅限于原公司客户的姓名,则上述信息不属于机密信息的范畴。对于会员在新就职的公司使用在原公司获得的相关工作经验和技能,执业操守标准并不加以限制。会员在离职
后,可以在原公司已公开信息的基础上,与原公司客户取得联系。 案例5: Jack目前在一家投资公司担任证券分析师。在其雇主不知情的情况下,他在政府主管部门登记成立了一家新投资公司,该公司将与Jack现就职的公司存在竞争关系。但是,他并未要求 其现有客户将业务转移至新成立的公司。
评论: 只要Jack是在业余时间注册成立的新公司,并且在离职前不牟求将现有客户转移至新公司,则他的上述行为就不违反执业操守标准中有关对雇主忠诚义务的规定。

案例6:
某公司的几名雇员即将离职并成立一家新的公司,这些雇员采取了必要措施以避免与原雇主的利益发生冲突。他们获悉公司的一位客户已向原公司和其他竞争公司递交了要约邀请
(request  for  proposal),并有可能雇佣新的顾问公司。这位雇员相信他们即将成立的新公
司将符合该要约邀请的申清条件、该要约邀请的期限很可能包含上述雇员正式离职以前的一段时期。
评论:
与原公司共同申请要约无疑将导致雇主与雇员之问的直接竞争,因此,除非获得雇主对相
关申请行为的许可,否则上述行为将构成对执业操守标准Ⅳ(A)(忠诚义务)的违反。

TOP

IV(B)额外的报酬安排(Additional  Compensation  Arrangements):
额外的报酬安排(Additional  Compensation  Arrangement)。会员和考生不得接受礼物、
好处、补偿或报酬,导致与雇主利益相竞争,或常理上认为会与雇主发生利益冲突,除非得到所有相关方的书面许可。
考点提示:
注意区分来自客户的礼物/额外的奖励及其他机构为争取业务为目的的礼物或报酬。该条与
IB(独立性和客观性)直接关联。
【条例详解】
根据本条执业操守标准的要求,当会员基于其向雇主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他服务而向第三方
收取补偿或其他利益,且所收取补偿(利益)的行为可能损害雇主的利益时,应事先征得其雇主的书面同意。这里所指的补偿(利益)包括直接从客户处收取的补偿或从其他第三方处间接收取的补偿。“书面同意”的具体形式包括任何事后可证明的交流形式,例如电子邮件等。
之所以要求会员收取额外的补偿要征得雇主的同意,是因为这些行为可能妨碍会员对其雇
主忠诚义务的履行和保持其执业行为的客观性,并可能与雇主的利益产生冲突。会员对这些行为的披露,为其雇主充分考虑会员从事该行为的动机和影响作出相应决策提供了条件。此外,雇主有权从会员处了解与上述收受补偿或利益有关的全部信息,从而可以准确评估上述行为可能会给其带来的损失或对其独立性的影响。
【合规流程】
对于除雇主给予的报酬之外附加的报酬,应该立即向雇主做出书面的报告,报告中需要包括将要提供的服务和获得的报酬。
【案例分析】
案例1:
Geoff Whitman是Adams信托公司的投资组合分析员,负责管理一个客户Carol Cochran的账户。Whitman的雇主支付Whitman工资,而Cochran向这个信托公司支付一个基于她的投资组合市场价值的标准费用。Cochran告诉Whitman,如果在任何一年里面,他的投资组合实现了15%的税前收益,Whitman和他的妻子可以在一月的第三个星期飞到摩纳哥,使用Cochran的房子,而Cochran将支付一切费用。Whitman没有告诉他的雇主这样一个安排,就在一月的假期应Cochran之邀前往摩纳哥。
评论:
由于没有书面的告知他的雇主关于这个补充报酬的安排,Whitman违反了准则IV(B)。这个
安排的本身,可能会使Whitman偏向Cochran,从而影响Whitman管理公司其他客户的账户。
Whitman在接受这个补充报酬安排之前,必须获得他的雇主的书面同意。

案例2:
Scotfield是一家健身俱乐部的董事会成员,作为对其从事董事会工作的回报,Scotfield
免费获得了这家健身俱乐部的无限期会员资格。根据合理的投资原则,Scotfield为其客户账户买进了该俱乐部的股票。对于上述补偿安排,Scotfield并没有向其雇主公司加以披露。
评论:
由于弗恩没有向其雇主公司披露因其担任公司董事而获得的额外补偿,因而他的行为违反
了执业操守标准的相关规定。

TOP

IV(C)作为监管人的责任(Responsibilities  of  Supervisors):
采取一切合理的努力,来监督受其监督或管辖之人员,以防这些人员参与违反有关法律、
法规、条例或《道德规范以及专业行为准则》内各条文之行为。
考点提示:
1、 有监督职能的会员应确保公司已制定有关的合规程序,并得到有效执行;
2、 当公司缺少必要的制度或程序时,会员应拒绝履行监督的职责;
3、 当发现有雇员有违规行为时,应立即采取行动,限制相关人员的权利,直到调查结果
完成;
  在特定情况下,履行监督责任的具体行为方式主要由会员负责监督的雇员人数和这些雇员 的工作性质所决定。对于监督雇员人数较多的会员来说,很难做到对每个雇员进行不间断的监 督。在该种情况下,会员往往会委托他人代为履行对雇员监督的职责,但上述委托行为并不构 成免除会员相应监督责任的理由。
1)合规程序(Compliance Procedures)。负有监督责任的会员还应充分了解满足要求的 公司行为规范具体应包括哪些内容,并作出必要的努力以保证该行为规范被制定成相关书面文
件并得到切实遵守。这里的“满足要求的公司行为规范”是指符合相关行业法规、执业操 守标准和公司实际情况的公司行为规范。

为了使行为规范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在行为规范的制定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到所有可能发 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尽管行为规范很难对所有潜在的违规行为事先作出准确预期,但在规范的制定过程,应尽最大努力保证对所有能够预期的不当行为制定相应的规范。每部行为规范都应当符合机构的规模和特征,且应当符合行业规范的最低限度要求。
如果会员已经履行相关义务,但仍然有违规行为发生,那么会员不算违法准则。反之,若
会员负有监督责任,但是明知公司并没有建立相关制度或程序,或建立了相关程序,但没有得到有效执行,那么该会员则违反了准则中关于监督的责任要求。

2)不完善的程序或制度(Inadequate  Procedures)。负有监督责任的会员应确保行为规
范受到公司高层的充分重视并建立起相应的执行体系。如果由于没有必要的执行体系或相关执行体系不健全,从而使会员无法履行其监督职责,则会员应当以书面形式拒绝接受公司委派的对下属员工的监督职责,直至公司采纳了合理的规范程序。

3)发现违规行为。当会员发现某公司雇员违反或可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执业操守标准时,
则会员应当立即展开对该雇员有关行为的调查,以确认该雇员的违规程度。根据执业操守标准的要求,会员仅采取以下行为是远远不能满足要求的:
(1)  仅根据一名雇员时违规程度的口头陈述或对不再发生类似违规行为的保证而得出相关
结论;
(2)  将员工的上述不当行为报告公司上级;
(3)  警告该成员应立即终止上述违规行为。
会员应该根据调查所得出的结果,并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上述违规行为不再发生,例如, 对违规员工的业务活动加以限制,或增加对该员工业务活动的审核。
【合规流程】
会员应推荐其雇主建立道德规则,并相应的建立一套可以贯彻道德规范的合规流程。会员
应鼓励雇员向其客户提供道德标准。一个完备的合规流程包括:
        清晰的、书面的表达
        容易理解
        指定一个有着明确权限的合规审查人员
        有一个审核系统
        有相应的合规流程
        明确何种行为是允许的
        有举报违规行为和进行惩罚的流程
        当合规审查的流程建立起来之后,作为一个上级,应该:
1) 向相应的雇员分发合规审查的流程。
2) 在需要的时候进行更新。
3) 经常给雇员做关于合规审查的流程的培训。
4) 审查雇员的行为,以便确保符合规范、及时发现违规行为。
5) 在发现违规行为之后,执行相应的程序。
6) 在发现一个可能违反合规流程的事件时,a)应该迅速反应;b)开展一个彻底的调查;d)
限制被怀疑对象的活动,直到调查完成。

【案例分析】
案例1:
Jane Mattock是一个地区性的经纪公司一H&V公司的资深副总裁和研究部的主管。她打算把她对Timber  Products公司的推介从“买入”变成“卖出”。按照H&V公司的流程,她在公布这个报告之前,告知了H&V公司其他的高层管理人员关于评级变更的事宜。Dieter Frampton是该公司的另外一名管理人员,他的上司正是Mattock,他在和Mattock的交谈了解到 了这个评价的变更之后,立即卖掉了自己账户中Timber股票,和公司一些全权委托客户账户中 的Timber公司的股票。除此之外,公司的其他一些人也在向所有之前接受过关于Timber公司研 究报告的客户发送这份报告之前,向一些机构投资者预先告知了将要发生的评级变更。
评论: Mattock没有能够负起足够的上级监管责任。她没有去防止或者建立相关的程序来防止提前知道评级变更的雇员去散布该信息,或者利用该信息进行交易。她必须确保雇主公司对于还没 有公开的投资评级变更中涉及的公司,有相应的审查或者交易记录程序。一个完备的流程还要 求告知她所有下属他们所承担的责任,并能够侦测到Frampton和一些客户的不当交易行为。

案例2:
Deion  Miller是Jamestown  Investment  Program的研究部主管。投资组合的经理对Miller
以及其下属不太满意,原因是Jamestown公司的投资组合里面,没有任何的可能被收购、合并的公司的股票。Miller的下属之一,Georgia  Gin,告诉Miller她最近在研究一个当地的公司Excelsior,并且推荐买入。她还说,这个公司被传将与一个知名的大型公司合并,谈判正在进行中。按照Miller的要求,Gin准备了一个备忘录来推荐这个股票。Miller不加审阅就把这个备忘录转给了公司的投资组合经理,然后就休假去了。由于这份备忘录的推荐,这些经理马上买入了Excelsior的股票。当Miller回到公司的时候,他得知,Georgia推荐这个股票的唯一依据竟然是来自Georgia的一个兄弟。她的兄弟是Acme  Industries公司的收购分析员,而那个“知名的大型公司”和所谓的会谈虽然有计划,但是并没有实施。
评论:
Miller违反了准则IV(C),原因是他没有去证实Georgia写的备忘录是否有充足、合理的基
础、是否使用了实质性非公开信息,就把这个备忘录散发了出去,并由此没有履行其作为上级的责任。

案例3:
Lucy是家大型证券公司(A公司)的实习交易员,她通过同类证券的即期交易额确定股票的预期利润率,从而帮助投资者认购B公司的股票,尽管B公司并不在A公司的推荐名单中,但B公司的很大一部分股票是通过A公司进行交易的。Febe是A公司的副总裁,他负责监督交易部门的行为是否符合相关证券法规的规定。Febe的部分收入是基于A公司交易部门的佣金收入。尽管他注意到上述不当交易行为,但他并末加以调查或阻止。
评论:
对于Lucy所执行的针对B公司的证券交易指令,Febe未加以足够的关注和调查,且没有尽到对公司实习交易员的监督责任,从而Febe违反了执业操守标准Ⅳ(c)(监督责任)的规定。对于在公司内部担任监督责任的管理者来兑,应当特别关注其自身利益与其监督责任之间存在的实质的或潜在的冲突。

TOP

V投资分析、投资建议和投资行为(Investment Analysis, Recommendations, and Action)
V(A)审慎与合理基础(Diligence  and Reasonable  Basis)。

成员和考生必须:
1.在进行投资分析、提出投资建议、采取投资行动的时候,做到谨慎、独立、全面。
2.任何投资分析、建议或者行动,都必须建立在合理、足够的基础和依据上,并有适当的 研究和调查支撑。
考点提示:
1、 重点关注在团队决策模式下,结论与研究员初始结论不同的情况;
2、 在数量财务模型的使用中,成员需要理解参数的意义,并可以向客户解释数量模型的
重要性以及在投资决策过程中的作用。并能够测试不同的极端情况。
【条例详解】
1)        对尽职和合理基础的定义(Defining Diligence and Reasonable Basis)。
成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并已对已获得的信息进行充分的研究,并能够做出其尽职的专业判断。
2)        使用间接或第三方研究报告(Using Secondary or Third-Party Research)。
如果会员的研究工作是基于“间接研究”或“第三方研究报告”,则他必须在合理范围内尽力保证其所从事的研究工作是建立在有效推理之上的。这里,所谓“间接研究成果(secondary research)”是指该项研究工作是会员所在的公司中的其他员工完成的;“第三方研究报告(third-party  research)”则是指会员所在公司以外主体的研究成果。如果会员有理由怀疑间接研究或第三方研究成果缺乏合理性,则会员在其研究工作中应避免依据相关信息,对于某研究成果是否可以用来支持其观点,会员可以根据以下标准加以判断:
(1)所依据的假设是否合理; (2)分析论证过程是否严谨; (3)进行研究的具体日期; (4)建议的客观性和独立性。
3)  数量为主的研究。
越来越多的证券定价是基于复杂的财务模型计算。特别是在抵押证券 及其衍生品的定价中,数量模型的优点和缺点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中发挥的淋漓尽致。在使用 模型时,会员需要能够理解模型中的有关参数或数量方法。尽管不要求他们成为技术专家,但 是他们需要可以向客户解释数量研究的重要性及数量分析在投资决策中的作用。同时,会员需 要对模式中输入的数据来源进行判断是否合适,并能够测试在不同的极端情况下,模型的计算 结果及风险。
3)         团队决策。
虽然一般意义上而言,在研究员出具的投资报告中应反映自己的意见。但是即使基于相同的事情,不同的人可能会持有不同的观点。特别是如果经过团队集体讨论形成的 决定,可能与初始提交报告的研究员的结论相反。在此种情况下,研究员可以要求在报告中除 去自己的名字。但是如果研究员认为团体决策的程序及过程是符合公司程序及基于合理的基础, 那么即使最终形成的意见与自己当成的观点不同,也不需要将自己的名字移除。

【合规流程】
成员应该鼓励公司,来考虑建立如下的政策、流程,来满足准则的要求:
        要求研究报告和推介应该有合理的、足够的基础。
        建立详尽的书面指导程序,供分析员、上级主管及委员会对建议是否有足够依据的情况
进行判断;
        有一个可以度量的标准,来判断一个研究的质量,并且把分析员的薪酬与研究质量挂钩。
        建立对外界服务商提供信息和产品的质量评估标准;

【案例分析】
案例1:
Helen  Hawke负责Sarkozi证券公司的企业融资部。该公司预计,政府将马上补上税务上的
一个漏洞,该漏洞目前允许油气勘探公司把开采成本传递到某种类型股票的持有人上,从而带来税收优惠。由于市场对这种有税收优势的股票需求很大,Sarkozi说服油气几个勘探公司,在这个漏洞被政府补上之前,进行新的股权融资。时间是关键,但是Sarkozi没有足够的资源对所有的将要发行股票的公司进行足够的研究。Hawke准备根据每个公司的相对规模来估计一个IPO的价格,然后等到他的下属有时间之后再来详细定价,证实之前的价格。

评论:
Sarkozi公司应该只在其能力范围之内接受工作。把不同的发行人仅仅按照公司规模划分,Hawke省略了研究其他相关方面,而给新发行股票定价的时候是需要考虑这些方面的。Hawke这样做,没有进行足够的尽职调查,而这个遗漏,可能导致投资者在一个没有真实依据的价位上购买股票。Hawke违反了V  (A)。

案例2:
Evelyn Mastakis是一个初级的分析员,应其公司要求撰写一个研究报告,预测住房抵押贷
款利息在接下来的六个月内的变化。Mastakis依照公司流程,将她的报告提交给公司的固定收益投资委员会进行审查。尽管一些委员会成员赞同Mastakis的意见,多数的成员不同意她的结论,而报告也被进行重大修改,预计的利率升幅比Mastakis之前预计的要大。
评论:研究的结果并不总是明显的,不同的人根据相同的事实证据也会有不同的观点。在这个案例里面,委员会多数的成员可能有理由认为,应该来发出一份与分析员原作不同的报告。只要结论有合理的、足够的基础,公司可以发出一份与分析员原作不同的报告。对于集体成果,不一定每一个成员的意见都一致。最终,该分析员可以要求把自己的名字从最终的报告里面去掉,也可以不这样做。如果她满意委员会得到该结论的流程,认为结论有合理、足够的基础。

案例3:
Bob就职于一家证券经纪公司(A公司)。他于不久前建议一家公司(B公司)由A公司按照当前的股价为其进行二次股票融资。由于B公司的股价高于具有相同生产规模的其他同行业公司,Bob要求B公司向其提供理想情况下该公司的最大产量。基于上述数字,他就可以得出二次股票融资的股票价格。,在一次针对股票经纪商的推介会上,鲍伯将该数字作为B公司的基本产量加以说明。
评论:
在向股票经纪商提供信息的过程中,鲍伯应当向其提供B公司产量水平的大致区间,以及各产量水平的相应概率,由于他把B公司的最大产量水平当做预期产量水平,因而对证券经纪商产生了严重误导,从而违反了执业操守标准V(A)的规定。

案例4:
凯特创立了一家网站,并通过该网站发布其股票投资建议,以便吸引新的客户。在其发布
的投资建议中,他总是建议购进高科技股。同时,他建议买进的股票通常都是股市当天公认的“热点股”。
评论:
实际上,凯特向投资者提供的所谓投资建议中并不包含任何个人研究成果,因而其行为违
反了执业操守标准V  (A)的规定。

TO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