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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行菜鸟的弱问:IPO项目改制时评估值和审计值的关系

是应该审计值更高,还是评估值更高?在以审计值or评估值作为改制基准是哪些规定所规定的?

楼上回答的很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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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本人在一位投行大拿的解答下大概明白了其中关系,希望能为此贴做个小结
评估值略高于审计值应该是比较理想的状态,如果高的太多,在民营企业一般也不会有什么问题,但是在国企则可能引发国有资产流失的担心。
评估值略低于审计值也是可以的,正如楼上几层已经讨论过的,评估报告主要是工商局要,因此只要评估值低于审计值但是仍然高于拟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工商局也不会有问题。
不知道自己这么说是否说明白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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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五楼说法。评估报告用处不大,仅为工商备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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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说法有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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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整体改制,那么一般进行评估,以评估值调账,新设股份公司,业绩重新计算。
如果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则只能以审计值折股计算,不进行资产剥离,工商登记也是变更登记,业绩可连续计算。
不知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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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评估值低于审计值,以审计值折股会产生出资不实的风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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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的评估报告是根据审计来做的,要求有验证的方法,一般选用收益法,如果评估中两种方法的差异较大,需要在评估报告里解释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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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审计值作为改制基准,改制时评估只是提供一个参考,高低都无所谓,但是差异要控制在一定的水平内。评估一般都是工商要求的,有的省改制设立时工商局不需要评估,那就不要评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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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值控制在审计值10%以内如何理解,请楼主再说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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