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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销售新规的“蝴蝶翅膀”

证监会颁布的两纸公文或许将在规范基金销售行为的同时,演化为一对“蝴蝶翅膀”,可能使基金销售乃至整个基金行业产生连锁反应。
“这两个文件将对基金行业产生深远影响。”多位基金行业人士高度评价。这两个文件即为上周四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指导意见》。
培养长期基金投资者
2006年牛市以来,基金受到投资者的追捧。排长队、抢基金,买完就问营业员“这基金利息多少?”这虽是笑谈,但监管层却一直为之忧虑。
在加强投资者教育并要求各相关金融机构加强投资者教育的同时,监管层一直在探索提示投资风险、控制盲目追捧基金的最优途径。
实际上,基金公司也并不喜欢盲目认购基金的投资者。北京一位基金公司总经理告诉记者,“来得快,去得更快。”他表示,这样来去匆匆的投资者,不仅会自己赚不到钱,而且会损害其他基金投资者的投资收益,因为“基金规模在短时间的变大或变小,都会使得基金经理被迫买卖股票,从而影响净值表现。”
他认为,这两个文件要求销售机构仔细甄别投资者和基金产品,将合适的基金卖给合适的投资者,将在教育投资者、规范基金销售的同时,也有利于培养更稳定更长期的基金投资者,而这也是基金行业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
销售机构制约基金公司
目前,基金销售的主要渠道为商业银行,而主要商业银行又同时担任基金的托管银行。因此,商业银行在赚取了丰厚的销售费用和托管费用之时,“银行和基金公司更多的是生意伙伴的关系”,一位商业银行托管部总经理告诉记者,依照《基金法》等法规,托管行的监督职能被弱化了。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要求基金销售机构将基金产品风险至少分为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三个等级。而基金产品风险评价至少依据四个因素:基金招募说明书所明示的投资方向、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基金的历史规模和持仓比例;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基金净值的历史波动程度;基金成立以来有无违规行为发生。
业内人士认为,商业银行本着对客户负责的态度,将会使得投资者远离那些漠视基金契约、波动性高、违法违规的基金产品,而这也从根本上“威慑”了基金公司的操作。
催生第三方销售机构?
老赵看到这两个办法很高兴。老赵现在是一家基金公司的市场部老总,他未来十年的最大愿望就是,能够通过专业、个性化的基金销售服务,来为投资者选择最适合自己风险收益特征的基金,并从中收取基金投资者的咨询费。
他认为,这两个办法在培养了更专业的基金投资者之后,就将使得投资者越来越挑剔,而现在的商业银行、券商等基金销售基金机构并不能提供专业、个性化的基金销售服务,“这将推动第三方的基金咨询销售公司的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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