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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中星微模式:政府扶持基金变身VC

创业企业获得风险投资的渠道悄然拓宽。
8月13日,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产业技术研发资金试行创业风险投资项目申报和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集成电路、软件等九类行业中的创业项目,以风险投资的模式给予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的帮助和扶持。
很显然,该《通知》对上述九类行业的融资带来了强烈信号,这也是有关政府部门明确在相关政府基金中引入风险投资的模式。
九类行业推广政府风投
根据清科集团今年7月最新发布的统计数据,截至2007年第二季度,国内风险投资资金大多数集中在TMT(科技、新媒体和通信),同时也在向医药、环保、新型材料等领域扩展。
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此次在《通知》中要进行资金扶持的行业与此基本吻合。
据记者了解,《通知》圈定的九类行业分别为集成电路、软件、通信、数字音视频、新型元器件、汽车电子、信息增值服务和数字内容服务、新型药物、新材料、节能环保等。今后针对上述9类行业创业风险投资项目的政府产业基金扶持,将试行风险投资的模式。
以风险投资模式推行的产业引导基金模式,主要是指相关政府基金将委托给专业受托管理机构,由后者对其已经投资或已经决定投资的项目进行筛选,再向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报送推荐项目文件,同时附上已投资项目的股权证明或投资协议。
以往政府对一些基础、支柱以及高新技术企业的项目,一直用政府资金的形式给予支持,比如信息产业部的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科技部的技术创新基金等。这些政府基金对一些项目和行业的发展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比如大唐电信的TD研发项目、中星微电子的芯片项目,以及中国科学院的龙芯项目等,都是政府产业基金支持的典型例子。
但在以往政府基金支持的模式,主要是采取依靠地方各政府部门针对所辖地域的项目定期进行申报,然后通过层层政府部门审批来进行。这种模式在促进相关产业发展的过程中,也不断暴露出一些不足之处,如项目流程较缓慢、无偿支持使得分配到单个项目上的资金相对较少,以及自下而上的申报方式在很多时候无法保证和确认项目的质量和投资价值等。
“一方面是政府基金不再直接进行拨款支持,而是委托给一个受托机构管理;另一方面是政府基金的投资和支持能产生回报。”对于新模式的特点,北京大学金融系一位熟悉情况的教授对记者表示。这样一来,受托机构在项目筛选和考核上的专业度有助于对项目的投资价值进行判断;而相关政府基金成功退出后,可以获得与专业风投机构一样的高回报。
不过,《通知》还是保留了以往政府产业基金申报时的一些特点,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厅(局)推荐。
“中星微模式”常规化
“政府基金引入风险投资模式可以尝试和推广。”信息产业部产品司司长肖华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而在具体实践过程中,这种模式已经有过成功案例。
中星微电子就是政府产业基金引入风险投资理念的典型代表。2005年11月15日,中星微电子在纳斯达克上市。在此之前,信产部曾通过设在开曼的一家投资公司盈富泰克 (Infotech) 向中星微电子投入1000万元,
在引入信产部的1000万元创业投资资金后,加拿大鲍尔太平洋创投对中星微电子注资350万美元,美国General Atlantic Partners与日本富士通等又对中星微电子进行了共约2500万美元的第三轮投资。在中星微电子的投资案例中,信产部和其他风投机构都获得了高额的回报。
“中星微电子这种政府引导基金引入风险投资模式是一个可以大规模推广的模式。”肖华曾在中星微电子的10年总结会上对记者表示。
有业界人士认为,此次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的《通知》,在一定程度上是对中星微模式的肯定,并使之常规化。
股权收益分配待定
不过,针对此次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将政府产业基金引入风险投资模式,不论政府层面还是风险投资机构人士还是有一些疑虑。
“风险投资是允许错误率的,比如他们投10个案子和项目里,哪怕失败了6个,但是另外4个成功了,都可以向其LP(资金提供者)交待和收回回报,但是政府部门的运作是完全不同的,如果失败了,谁承担责任的问题现在还不明确。”国家发改委产业研究中心某人士对记者表示。
该人士同时表示,政府对投资项目的资金支持在项目成功或上市后,政府如何退出也是一个问题,是按照当初投资额度收回资金,还是按照股权比例回报,目前也都还在探讨中。
软银亚洲首席合伙人阎炎对记者表示,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的《通知》,绝对是一个好事,但他强调政府将产业基金委托专门投资机构管理基金后,不能对基金的运作干预过多,“对于一个风险投资基金来说,投资委员会的具体项目运作是一个纯商业判断,如果政府干预过多,甚至要在委员会中占席位,那就会出很多问题”。
北极光创投合伙人邓锋告诉记者,目前北极光也在和地方政府的一些基金在接触,这种模式对政府的产业引导支持、项目公司的发展壮大,以及投资机构获得回报等都有好处。同时他认为,“这种模式还是应该循序渐进,不能一下做得太大,即政府可以在每个风险投资基金里少投一点钱,然后分散到各个基金中去,这样可能更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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