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217139
- 帖子
- 419
- 主题
- 381
- 注册时间
- 2011-5-20
- 最后登录
- 2012-9-12
|
据财新网报道,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监管部门要求,经国土资源部门、建设主管部门查实存在囤地、捂盘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要将其列入警示名单,不得对其发放新增贷款,已有贷款要切实采取保全措施。上述房地产开发企业用所持有土地作为贷款抵押品的,各银行认真查处可能存在的重复抵押问题,并对抵押率进行扣减。 “造船的、搞兵器的,做化工的,全都跑来圈地,因为市场如此火爆,吹糠成米。”该人士表示,此轮央企脱离核心主业,在房地产市场大打出手,主要与近两年国内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回暖密切相关。在高额利润的驱使下,央企不乏涉足地产行业的冲动。地方政府往往也对这些央企的行为表示欢迎,大开方便之门。对商业银行而言,这些央企又多半都是他们求之不得的大客户,所以各方的联姻便水到渠成。但央企在房地产市场的高歌猛进,无疑对已经居高不下的房价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其结果,既不利于央企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也使得商业银行在未来地产行业面临调整之际,濒临风险,陷入困境。 银监会明确表示,对上述78家企业的“非在建工程为抵押贷款的一切项目不受理授信申请,已授信的要保全,并要停止对其新增授信”。除上述专项规定,随着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的落实,通过“受托支付”“实贷实付”的贷款使用支付方式,将有助于加强贷款用途和贷款使用的管理。监管部门的负责人表示,对于监测到的贷款违规流入股市、房市问题要坚决查处,不留隐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