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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和21日,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连续强调,要继续落实好国务院关于房地产调控的政策措施,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应,“坚决抑制投机炒作行为”。8月21日,李克强在江苏省常州市主持召开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座谈会并作出上述表述。8月13日,李克强在北京市考察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建设时也强调,要巩固调控的初步成果,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决抑制投机炒作等不合理需求”。近10多年来,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时而成为保增长的重要手段,时而又成宏观调控的主要对象。住房政策一直摇摆不定,市场则因人为因素而大起大落。 其实,早在住房改革之初,中央政府即提出,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对不同收人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供应政策。最低收入家庭租赁由政府或单位提供的廉租住房;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其他收入高的家庭购买、租赁市场价商品住房。 但近几年,针对中低收入家庭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却缺乏土地、财政等必要手段的保障。李克强本月的两次讲话,既显示政府对房地产调控的最新立场,也表明政府着力纠偏。今年5月,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通知要求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对首套自住房高于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首付比例不可低于30%;二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住房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住确定。 在国务院房地产新政压力下,部分城市房价出现松动,但是仍居高不下。7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与6月持平,上海、南京、杭州、广州、深圳等主要一线城市,房价环比分别下降0.4%-0.6%,二三线城市,房价则较6月有所上升。按计划,2010年全国要建设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580万套。 以北京市为例,目前,北京市已落实公共租赁住房2万多套的项目,其中政府组织建设和收购的项目12个,可提供房源1.3万套;产业园区建设经营的项目3个,可提供房源0.7万套;国有企业投资建设的项目3个,可提供房源0.43万套。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近日发表文章认为,从过往保障性住房的发展看,分配环节同样不容忽视,“保障性住房与商品住房之间必须建立严格的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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