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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消息称,成都地区某产权交易机构将接受某券商委托,代为寻找合适的创业投资项目。据悉,这是自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纲要(2006—201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后才出现的新现象,此举意味着券商创投的坚冰消融。 背景:业务创新势所必然 允许券商从事创业风险投资活动,既是国家以金融手段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要求,也是券商业务创新的需要。根据首次证券业经济普查结果显示,2004年全国证券业税后利润为-192.32亿元,其中证券公司为-206.32亿元。证券公司不仅全行业亏损,而且还“吃”掉了期货、基金等公司的利润。 导致证券公司严重亏损的原因一是传统经纪业务由于受到连续多年熊市的冲击,成交不活跃。记者在成都一些证券公司营业部发现,由于经纪业务不景气,缩减营业面积、取消散户大厅、或者将营业地点由租金较高的底楼迁往租金较低的较高楼层现象时有发生;二是投行业务几乎处于停顿状态。由于股改开始以来IPO暂停,创业板又迟迟未开,因而券商以辅导企业上市和承销新股发行的业务就无从谈起。 国务院的《通知》对券商创投业务进行了解禁处理,使券商的业务创新有了更多的实质性内容。成都本土的两家券商均表示,虽然目前尚未有一个比较明朗的创投计划,但管理层的新政给券商业务创新留下了更大的空间,这肯定是件好事。 优势:资金、人才及渠道兼具 作为身居证券市场第一线的证券公司,其优势在于有比较雄厚的资金,拥有熟悉国内外资本市场的专业人才,还有发现创投项目的眼光和从资本市场退出的经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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