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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控热钱无序入境 外管局“关注”5000家企业

面对汹涌而来的热钱,监管当局不再仅仅“口头警告”。
  
记者日前从上海有关部门了解到,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辖区内已经核定274家“关注企业”。记者掌握的名单显示,包括联合利华、朗盛集团下属朗盛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惠而浦家用电器有限公司、拜耳涂料系统上海有限公司在内的一些知名跨国公司在华企业已经进入监管方的“关注视野”。
  
另据外管局四川省分局经常项目管理处工作人员透露,今年9月底,外管局就向各地外汇管理部门下达《关于进一步改进贸易外汇收汇与结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主要是加强对贸易真实性的有效管理。”上述人士表示。各地外管局分支机构将每年对当地“关注企业”名单进行一次核定,并上报国家外管局备案,“关注企业”名单将同时提交给当地银行等金融机构。
“关注”标准
  
国家外汇管理局14日披露,在目前中国17万多家有出口收汇业务企业中,经筛选鉴别,剔除企业经营中正常需要后,被列入“关注企业”的有5300多家。外管局表示,当前要高度重视和密切关注短期资金通过贸易、个人外汇和投资等渠道流动的状况。
  
记者了解到,前述《通知》规定:将对企业贸易管理实行“区别对待”,对列入“关注企业”名单的企业将严格审核其外汇业务。
  
根据《通知》,企业被列入结汇“关注企业”名单的依据是:(一)一年内贸易项下的收汇与同期贸易项下应收汇总额相差10%(含10%)以上的;(二)一年内因违反外汇管理规定受到外汇局处罚的;(三)根据信用记录、开业期限等,外汇局认为应列入“关注企业”名单的。
  
记者就此咨询某外管分局相关人士,他表示,对“关注企业”标准,外管局有总体把握,但每个地区由于具体情况不同,标准略有不同。例如保税区、保税港、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等企业就不在“关注”范畴。而对船舶、大型成套设备出口等特殊收汇单位,以及一年内贸易收汇与同期应收汇差额绝对额较小的单位,可适当放宽有关标准。
  
另据上海市国税局相关人士透露,此前已接到外汇管理部门提供的“关注企业”名单,并已下发到下属单位。“将在办理结汇、出口退、免税审核时,在严格审核退(免)税相关单证的基础上,加强与出口收汇核销单电子数据的核对工作。”
热钱通道
  
南京证券研究员林娜告诉记者:热钱作为一种短期资金,流入国内的主要渠道有货物贸易项、个人项目、外商直接投资(FDI)、贸易信贷等多种方式。
  
另据记者了解,有些企业以预收货款为名,在无对应货物出口的情况下,收取外汇或进行贸易融资活动。例如某公司出口货物海关报关金额不到20万美元,但从境外以预收货款名义收汇200多万美元。这样其差额180万美元就以贸易资金的形式进入国内,经结汇换成人民币。
  
另一国有银行国际业务部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由于目前合同很容易伪造,而且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很多合同可以在网上签署,更加剧了监管的难度。而有很多预收货款是通过境外母公司和国内公司联合起来,“通常是由同一批人或者关联人设立的”,用这种方式走钱,更难以把握。他表示,银行主要也是看企业预收货款和合同的差额,例如几亿元的合同,预收几百万元不是问题,但如果差距太大,就会列入内部监管名单或者上报外管局。
  
对此,外管局珠海中心支局人士表示,除了以虚假贸易方式进入国内的“热钱”,“关注企业”存在的问题也有其他表现。
  
比如有国内企业以经常项目贸易项下收汇向境外母公司借入周转资金,而这本应属于资本项目下资金。又比如,该支局辖区内的一家电子科技公司在去年贸易项下收汇共17笔,均以“进口加工贸易”、“一般贸易”办理了国际收支申报。而实际上经查实,该公司上述17笔收汇,实为该公司境外投资方以预收款的形式汇入以解决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公司将上述收汇结汇后用于支付工人工资、水电费等日常开支。16笔收汇实质是资本项下的外汇收入,应该以资本项目的性质进行申报和办理有关的资本项目登记备案手续。“这也是目前外汇管理监管的热点问题。”
有收有放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信号是,《通知》同时还取消了贸易项下外汇收汇、待结汇账户和支付结汇管理。
  
在去年人民币升值前夕,外管局发布规定,宣布从2005年6月1日起,对于单笔等于或超过20万美元的四种境外汇款,银行必须先转入特别待结汇账户,认真审核汇款性质后才可结汇。当时规定的四种类型包括:预收货款、转口贸易收汇、境外汇款明确指示入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但银行据此无法判断具体交易性质的款项、境外汇款明确指示结汇入人民币账户,但银行据此也无法判断具体交易性质的款项。
  
所谓支付结汇制度是指,企业在办理了结汇之后,除用于本企业开支的小额结汇外,对于大额结汇支付,银行应凭企业提供的人民币资金书面“支付命令”,直接划往指定的收款人,不得进入结汇企业的人民币账户。
  
现在这些规定均已取消。据介绍,根据新规定,对未列入“关注”名单的企业,可直接按规定办理贸易项下收汇和结汇。而对于列入“关注企业”名单的企业,必须提交规定凭证后方可办理有关业务。
  
初步测算,按此分类方法,全国平均约有95%以上的企业将因此获得结汇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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