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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H”上市考虑推出中国存托凭证

中国人民银行在昨日公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06)》中提出,要考虑对需要两地上市的公司推出中国存托凭证(CDR)产品,通过允许跨境套利交易,形成内地和香港之间相互参照的股票定价机制。
报告称,过去制约A股市场定价功能最主要的制度性因素是股权分置问题。股改完成后,影响A股市场的定价机制的其他制约因素仍然存在。对此,应进一步完善证券发行体制,继续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积极探索交易机制改革、构建适应多种投融资需求和风险管理要求的交易制度安排体系,进一步完善产品结构等。
此外,为加强内地与香港证券市场的合作,报告以专家建议的形式提出:采取多种方式,让更多的企业在两地上市交易,已上市的企业,可以通过增发、CDR等方式实现两地上市;探索建立沪、深、港互联互通的交易平台,完善市场定价机制;加快发展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等跨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在一定范围内实现资金的自由流动,逐步消除两地市场的价差;推动监管合作,直接借用香港市场中的监管标准、会计准则等成熟经验。此外,通过境内外同时IPO上市以及CDR的推出和跨境交易,来推动中国资本账户和外汇管理制度的改革。报告认为,加强内地与香港证券市场的合作,不仅可以为中国企业和投资者提供更多的选择和便利,还有利于完善A股市场结构,提高上市公司整体质量;也有利于提升中国证券市场的整体国际竞争力。
在谈到证券业对外开放时指出,中国证券业总体对外开放水平仍然偏低,明显滞后于银行业和保险业。报告认为,目前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使重组后的大型证券公司和已有的几家优秀民族证券机构构成了我国民族证券业的核心主体,在市场份额中占绝对主导地位。并建议,在维持我国民族证券机构主导地位的同时,可以考虑在条件成熟时,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参股证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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