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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控发行腐败 IPO仍为审核制

昨日下午,证监会召集全国券商投行负责人在北京召开保荐人会议。据与会人士透露,证监会主席助理姚刚要求保荐人对于融资项目要严把“质量关”,并严控“发行腐败”,并强调目前IPO还不具备实行注册制的条件,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IPO仍采取审核制。
昨日下午2点,保荐负责人会议正式开始,将近6点,会议才结束。据参会人士透露

,证监会主席助理姚刚在会议一开始,就开宗明义,表示这是一个总结经验与打招呼的会议,强调保荐代表人要做到勤勉尽责。
严把“质量关”
参会人士表示,自6月份新老划断以来,新股发行平稳顺利。目前,因股改而暂停的IPO及再融资“存量项目”都已经发完了,审核周期明显加快。
姚刚指出,在发行节奏加快的情况下,IPO及再融资项目若存在问题,不容易被及时发现,因此需要对接下来的保荐工作“未雨绸缪地提个醒、打个招呼”。
参会人士告诉早报记者,姚刚向保荐机构及保荐人提出了6个方面的要求。其中主要是要求保荐人须严把融资项目的“质量关”。保荐人必须尽职调查保荐项目,申报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第二个方面是投行部门要落实风险控制制度。
禁止“发行腐败”
除了要求保荐人严把“质量关”外,监管层要求只允许项目保荐代表人与发行部接触,明令禁止投行部分的非保荐人与审核人员接触打招呼,尤其是私下进行沟通。
若发现在保荐过程中,公司与审核人员存在利益输送的问题,证监会一定会严办。
此外,证监会将在今年年底至明年年初,对保荐人及投行部门开展巡检工作,检查投行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工作,是否已建立风控制度。
证监会还指出,下一步考虑对保荐代表人实行诚信公示制度。如各个券商需要公布保荐代表人的具体名单,监管层对保荐人的谈话记录也考虑公开,以加强各方对保荐人的监督。
注册制短期内不会实施
与会人士还表示,监管层指出我国发行制度已经形成了“两法五管理办法”的法律框架,两法《证券法》、《公司法》,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出台,以及正在修订的《保荐制度管理办法》,已经涵盖了公司发行上市和融资的全过程,新的发行和融资制度体系已经基本形成。
在此基础上,监管层认可新股发行也取得了一定成绩,如今年以来的融资额创下新记录、融资渠道拓宽、上市公司结构发生变化、大蓝筹公司得到投资者认可等,因此,审核制的IPO制度仍会继续运行。
要推广公募发行
会上还传出消息,目前大多数上市公司都选择了定向发行方式进行再融资,监管层希望上市公司不要过多地采用定向发行方式,也要采取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募资。
关于联席保荐问题,与会人士透露称,证监会昨日没有过多地谈这个问题,只表示今后将会出台具体的文件明文规定联席保荐问题,至于目前正在做的联席保荐项目,要求须指定一家保荐机构作为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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