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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发行腐败” 证监会“6条”警示保荐机构

11月13日下午,中国证监会发行部在京召开保荐人会议,所有保荐机构负责人均赶赴参加。与以往会议不同的是,参会人员不仅有投行负责人,中国证监会发行部工作人员与发审委委员几乎全部到场。
据某与会人士透露,会议气氛较为严厉,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姚刚,发行监管部副主任王连凤、徐铁与上市监管部副主任童道驰均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据悉,会议召开背景是,最近由于发行审核节奏较快,在发行人、保荐人递交材料的环节、审核环节均出现一些问题,引起了监管层的重视。
"要求保荐机构与保荐人勤勉尽责,在融资项目上严把'质量关',并严控'发行腐败'是管理层此次会议的初衷。"上述与会券商人士说道。
此次会议上,证监会有关人士对在场保荐机构提出六大要求,要求保荐人要勤勉尽职。
反思"栋梁新材事件"
参会人士表示,自6月份新老划断以来,新股发行平稳顺利。目前,因股改而暂停的IPO及再融资"存量项目"已经发完,审核周期明显加快。
发行节奏加快,IPO及再融资项目如果存在问题,不容易被及时发现,因此需要对接下来的保荐工作"未雨绸缪地提个醒、打个招呼"。
证监会人士在会议上指出,目前有些保荐人递交的材料出现错误,比如法律意见书与招股书出现不一致的地方,也存在申报材料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这需要保荐人真正做到对项目的勤勉尽责。
此外,证监会鼓励保荐机构对拟发行公司要勇于发表意见,而不能一味掩饰或遮盖。要加强保荐机构对拟发行人的制约,发挥市场机制。
据悉,已发行完毕但未上市的栋梁新材出现的虚假上市传闻,引起市场广泛关注。公司一发起人股东称栋梁新材上市涉嫌造假,其266万原始股在上市前期被骗购。
这位发起人股东已在9月19日向中国证券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诉,称栋梁公司在上市过程中弄虚作假、欺骗股东。
"如没有发生此丑闻,栋梁新材很可能在下周上市。而目前情形就很难判断了。"一位券商人士说,"这主要看证监会对这件事情的态度。或许它将成为前几年的通海高科案第二。"
如事实真如发起人股东所言,栋梁新材案将在市场激起投资者的愤怒,并引起监管层的高度重视。
"这个法律责任承担,首先有可能是被中国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处理,情节严重的甚至承担刑事责任。栋梁新材发行后也没有挂牌上市,如果发行欺诈被查实,就不能挂牌上市了,而责任将由发起人以及相关中介机构承担。"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说。
市场人士分析认为,此事件是引发管理层此次专门召开会议,与各家保荐机构、发行审核人员集中进行沟通和交流的原因之一。
六大要求
这次会议上,证监会主席助理姚刚向保荐机构及保荐人提出了六方面的要求,并要求与会投行负责人把会议精神向保荐人传达,这六大要求将从下周起执行。
第一,要求保荐人必须做好尽职调查,严格按照保荐人尽职调查指引去做。
第二,要求保荐机构建立内部质量控制制度与发行协调机制。
第三,明令禁止投行部分的非保荐人与审核人员接触打招呼,尤其是私下进行沟通。
如果项目保荐代表人因项目关系需要与发审委员接触,必须要事先预约。
第四,严禁保荐机构与审核人员、发审委委员私下交易,若发现保荐过程中,公司与审核人员存在利益输送,证监会一定会严格处置。
第五,从2006年底至2007年初,证监会将派工作人员现场巡检,检查保荐机构是否按照保荐人指引做事,是否建立风险控制制度。
此外,证监会下一步考虑对保荐代表人实行诚信公示制度,如各个券商需要公布保荐代表人的具体名单,监管层对保荐人的谈话记录也考虑公开,以加强各方对保荐人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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