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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第二批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证券业协会31日公布了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保荐机构可选名单,共有45家保荐机构。
这些保荐机构分别是: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巴黎百富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证监会称,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中的保荐机构,是上市公司改革方案设计的重要咨询机构,是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进行沟通的协调机构,也是对公司改革相关事项承担尽职调查义务的中介机构,保荐机构的工作能力和质量对于改革成效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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