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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纳入监管倒计时

如何将私募基金纳入监管视野?
这一议论了多年的老话题,随着股票市场的复苏、私募基金井喷,再次摆在有关监管部门的面前。
《财经时报》获悉,中国证监会正在进行相关方面的研究。最近,部分官员和专家、学者在不同场合发表的言论,更是屡屡涉及如何让私募基金阳光化、如何适度监管私募基金等内容。这一切,似乎都在为私募基金浮出水面做积极的推动。
消息人士向《财经时报》透露,有关私募基金的相关政策法规不久将会出台,甚至,这位人士还进一步强调有可能下半年就会出台。这意味着,私募基金从幕后走到台前的日子已为期不远。
然而,迄今为止,有关如何将私募基金纳入监管视野的方向依然不清,到底该如何将这部分市场最活跃的资金纳入监管视野?哪些监管手段能有效而又不至于扼杀私募基金的灵活性和流动性?
私募概念
“我们首先要弄清楚私募基金的概念,然后再谈它的监管。”说这番话的是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左小蕾博士。
在人们的印象中,私募基金好像专门投资于股票二级市场,其实不然。
左小蕾告诉《财经时报》,私募基金从定义看是相对公募基金而言,它们最大的区别在于发行方式的不同。国际上,私募基金从事的投资范围包括证券投资(对冲基金)、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等多个领域,并非只有股票市场。
在她看来,中国的私募基金始终没有明确、清晰、统一的定义,在法律上有关私募基金的内容一直是空白,所以,监管也就无从说起。
而在国际金融专家丁大卫看来,中国目前广泛讨论的私募基金,无论从其来源、用途、性质、概念,还是运作、监管、法律程序等方面来看,都与国际上的私募基金相去甚远,甚至是完全相反。
因此,“中国应该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私募基金”。
迫切性
尽管专家学者对中国私募基金的定位提出质疑,但它们在股票市场的表现和作用却有目共睹。
有权威调查显示,中国目前地下金融的规模高达8000亿元,其中私募基金的规模占到约6000亿~7000亿元。最近,随着股票市场的走牛,亦有言论指私募基金规模已达万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官员和专家、学者近日在不同场合发出的声音,屡屡涉及如何让私募基金阳光化、如何适度监管私募基金等内容。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7月表示,设立公司型的私募基金以股本方式投资未上市公司股权,对创新型企业的发展十分有利。美国之所以能成为成功的创新型国家,就是因为发达的资本体系中拥有大量的私募基金。
在她看来,对产业私募基金的监管重点,应放在以存款方式或以机构自身负债的方式间接筹集资金的人。如果是投资人拿自有资金投资,就应该建立投资人自担风险的机制。同时,需要区分合格投资人和一般投资人。
早年制定《证券投资基金法》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就曾提出设立证券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鉴于当时人们对于私募二字的理解有所不同,私募基金未能取得合法地位。
近来,成思危频频倡议,保险资金也可投资于主要以私募基金形式存在的风险投资基金。
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看来,目前市场上很多一流的资产管理公司实际上都是私募基金公司,一些投资咨询公司等也在做同样的业务。
但他强调,如果没有游戏规则,这类公司遇到问题时就很难解决。
“关键是如何通过设定一个门槛,使私募基金合法化。”巴曙松将这一原则看作是继专户理财和企业年金之后,又一个推动投资人分化的重要催化剂。
怎么管?
这一切争论和建议的背后,在左小蕾看来,当务之急还是首先要界定私募基金的概念,之后,方能界定监管责任。毕竟,目前就私募基金到底是归中央银行还是证监会或其他部门监管,仍然没有清晰的思路。
中国是否可以借鉴海外成熟市场有关私募基金发展的经验?在多数研究金融市场的研究人员看来,这一点毋庸置疑。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教授何德旭向《财经时报》介绍说,国外对私募基金,特别是对冲基金有自己独到的制度安排。
例如,对投资者人数有非常严格的限制。美国证券法规定,进入对冲基金的个人,最近两年收入至少在20万美元以上;进入对冲基金的家庭,夫妇俩最近两年收入至少应在30万美元以上;进入对冲基金的机构,其净资产至少在100万美元以上。
对冲基金合伙人一般控制在500人以下,参与者必须拥有价值500万美元以上的有价证券。
在监管方面,对冲基金基本上不受监管,相关法律也做出了这方面的规定。这主要是因为其投资者都是老练而富裕的个体,自我保护和抗风险能力极强。
但根据近些年海外私募基金的发展和产生的问题来看,现在各国主流意见都认为,对私募基金进行适当的监管十分必要。这是因为,资本的流动不仅要自由而且要有序。
尤其现在对冲基金可以获得很多国家和地区银行的贷款,其风险随之可以放大若干倍,进而容易给一些国家和地区的金融稳定带来隐患。东南亚金融危机就是很好的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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