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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中银国际基金管理公司发布一份公告称:“为了防止大额资金频繁进出中银货币基金,损害其他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将采取有条件受理大额资金的申购与赎回。” 具体办法如下:“对于同一自然人或同一法人,当天累计申购中银货币基金份额超过3000 万份以上(含)时,当天申购的基金份额必须承诺其连续持有期将不低于30天,否则本基金将有权拒绝该笔申购;对于同一自然人或同一法人,当天累计申购中银货币基金份额超过3000万份以上(含)时,当申购成功后,视同已经自愿做出上述连续持有期将不低于30天的承诺。” 乍看来,这是一份基金公司积极防范风险、主动维护投资者权益行为,但若仔细研读,就会发现这份公告有许多值得商榷之处。 截止到11 月17日,中银国际货币市场基金的过去半年的收益率为0.9384%,在28只同类型基金中排名第14位;今年以来的收益率为1.6616%,在24只基金中排名第11位;近一年的收益率为1.8929%,在24只基金中排名第12位。这就是说,从业绩上来看,中银国际货币市场基金的业绩排名仅在同类基金中处于中等的位置。这很难对投资者形成吸引力,既然如此,怎么会有大资金愿意积极介入呢? 2005 年6月7日中银国际货币市场基金成立时,仅12.49亿份规模,是该年度发行、成立的首发规模最小的一只货币市场基金。这说明该基金在发行时就不被市场看好。截止到2006年第三季度末期,该基金的规模仅剩7.73亿份,较首发规模降低了4.76亿份,降幅为38.14%。这么大比例的净赎回,进一步说明了市场对于这只基金的态度。 大资金也知道其愿意申购的基金规模的大小与其自身进入之后,对于收益的摊薄有负相关的关系,即只有当标的基金的规模足够大,其申购后摊薄的幅度才会小,因此,对于本来规模就小、收益情况一般的货币市场基金,大资金通常是没有兴趣的。 如果把事情颠倒过来考虑,也许这是该公司的一种宣传策略、一种营销方法,因为这可以制造出一种“紧俏”感。但是,在自身业绩表现、自身规模变动状况等都不足以形成充分必要的理由时如此宣传,就可能存在着“误导”的嫌疑。 此外,这则公告还有许多值得需要完善的地方。例如关于申购的规模,公告中规定“超过3000万份以上(含)”,这是否合理呢?相对7亿份左右的小基金来说,3000万份已经相当于该基金近5%的存量规模,的确不小。但若该基金的规模日后进一步减少,或者扩大,这个门槛可能就会过高或者过低了。 公告对于投资者的申购行为有这样的陈述:“对于同一自然人或同一法人,当天累计申购……”很显然,这个公告只是针对单一投资者在单一个交易日里的行为,如果投资者把大额资金不在同一交易日里申购,如每天2900万元,这个公告等同废纸。 基金公司控制套利资金一事源于今年春节后突然爆出的兴业基金公司存在有巨额利益输送嫌疑的事件,之后,证监会立即发出了《关于应对中石化收购事件可能引起套利行为的通知》,要求各个基金公司积极做好防止套利基金的相关工作,尤其是在股改的过程中。 但事实上,《通知》还是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最为典型的,就是把防止套利资金的工作交给了各个基金公司,而没有从行业的高度、从制度建设上来达到一种可以广泛推行的长效机制。因此,笔者建议:应该从根本性的制度建设入手,将基金公司从前期不必要的琐碎工作中解放出来,以相关的制度性交易规则来达到防止套利资金的目的。 今年6 月发行的中信稳定双利债券型基金对于赎回费的收取标准有这样的规定:“(1)持有期限在30日以内的基金份额,赎回费率为0.1%;(2)持有期限超过 30日(含30日)的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用。”该基金本不收认购、申购、赎回费,为什么又要对超短期的资金收取呢?目的就在于防止各种规模的套利资金。这种做法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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